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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亿!河南充电设施提升项目(EPC)招标

2025-12-03 17:49
发布者: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
来源: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
标签:充换电站储能招标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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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武陟县城乡充电设施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发布。据公告介绍,该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武陟县辉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与银行贷款,其中自筹资金占比24.05%,银行贷款占比75.95%,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焦作市武陟县,总投资约15800万元,核心建设内容包括在武陟县城乡布局72个公共充电场站(点),配套建设392套充电桩,具体涵盖128个600kw群控一机五桩十枪充电桩和264个160kw双枪一体式充电桩。同时,项目将部署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在充电车位规模50个及以上的站点同步建设装机容量3229.20kw的光伏遮雨棚及4.84MWh的储能设施,新建及配建站点还将完善停车位、遮雨棚、电力及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等配套工程,并购置供配电、监控通信等相关设备系统。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施工标,二标段为监理标。其中一标段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全流程设计服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70日历天。二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等监理服务。

一标段施工标接受最多3名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二标段监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Q2025-026        招标编号:武招投标2025-02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陟县城乡充电设施提升项目(EPC)已由武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8-410823-04-01-593915,项目业主为武陟县辉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4.05%和银行贷款75.95%,招标人为武陟县辉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陟县城乡充电设施提升项目(EPC)

2.2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在武陟县城乡布局72个公共充电场站(点),建设充电桩392套,其中600kw群控一机五桩十枪充电桩128个,160kw双枪一体式充电桩264个;并部署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在充电车位规模50个及以上站点布置光伏遮雨棚(装机容量3229.20kw)及储能设施(4.84MWh)。新建站点同步配套建设停车位、遮雨棚、电力及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等工程,并购置供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监控及通信系统、车牌识别自动抬杆系统、标识系统等设备和系统。配建站点同步配套建设雨棚、电力管网等工程,并购置供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监控及通信系统、标识系统等设备和系统。

2.3 建设地点:焦作市武陟县

2.4项目总投资:约1580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施工标;二标段:监理标。

2.6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图纸消防、供配电等专项审查、设计阶段证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并负责图纸满足第三方图审要求,达到相关部门验收要求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等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以及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施工阶段的建设实施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控尘、工期和造价、施工过程中按规范需进行的检测、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所涉及部门的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竣工验收、移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施工监理标段:主要包括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等监理服务工作。

2.7 计划工期:一标段: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二标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8 质量标准:

设计部分: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施工部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9 定标方式及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施工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电力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 号)执行。

(2)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输变电)资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并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4)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网站(.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提交“无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承诺函”;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投标。

3.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并应确定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

(3)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具体分工,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满足相应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2二标段监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本项目实行项目总监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总监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站(.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提交“无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承诺函”;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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