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8日,总部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注册资本59000万人民币)。公司主要从事燃煤火力发电业务,拥有并运营珠江电厂二期两台3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核心技术涵盖大型火电机组的稳定运行、效率优化及环保控制。其核心业务模式为电力生产与销售,向电网企业及工商业用户提供稳定电能,并依托专业团队提供机组运维服务。 公司主要客户为南方区域电网公司及区域内的大型工商企业。作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香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其重点服务珠三角电力负荷中心区域。凭借成熟的大型火电运营经验,公司持续保障区域电力安全供应,并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未来将围绕能源保供与运营效率提升深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