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能源头条推荐资讯详情
无人机新政

发布者:
来源:
标签:




2025年,政策预期加速低空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正在形成"规划-基建-标准-应用"的推进路径,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加强政策供给,完善制度框架,二是布局起降点、通信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三是构建适航认证、空域管理等标准体系,四是在应急管理、文旅等场景加速应用。
政策加速落地,低空应用场景逐步清晰。2025年2月,《民用航空法》聚焦事关民用航空安全的关键环节和重点要素完善制度设计等;中央一号文提到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提出航空优势构建应急力量。
地方层面,低空领域政策涉及基建、物流、文旅、资金等多个领域。2025年2月,如浙江首率先布局“低空下乡;河地省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新模式;吉林省开发低空飞行旅游产品;陕西省建立低空经济重点建设项目库等。除省级规划外,市级政策进一步细化。如苏州市发布《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测试指南》,聚焦低空飞行服务技术标准化;深圳市在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强服务供给及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基础理论研究等。
2025年2月国家及地方低空相关政策梳理如下:
一、国家政策篇
●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由司法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会同有关方面共同起草,共15章255条,把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聚焦事关民用航空安全的关键环节和重点要素完善制度设计,着力提升民用航空安全保障水平。草案对现行民用航空法作了较为全面的修改完善,主要明确民用航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民用航空活动安全保障,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加强对旅客权益的保护,完善涉外法律关系制度设计。修订草案第七十四条规定,划分空域,应当兼顾民用航空和国防安全、低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公众利益,使空域得到合理、充分、有效利用。(中国新闻网)
●2月23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文件提出,要求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瞄准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农业科研资源力量统筹,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继续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加快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研发应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2月25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5大方面内容。提出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特别要发挥高铁、航空优势构建应急力量、物资、装备等快速输送系统,确保运输安全快速畅通;省级政府应当依法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2月19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各省可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持“优机优补”、“有进有出”,结合实际将自行确定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范围上限由6个提高至12个,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和农业绿色发展。
测算和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方面,报废并更新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要管好用好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以及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新购置补贴兑付。
● 2月2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名单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经自主申报、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形成了第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名单,共111项上榜。根据该名单,大载重比高稳定无人直升机交叉双旋翼技术、中型无人机用螺旋桨电机等入选。大载重比高稳定无人直升机交叉双旋翼技术通用机械,申报单位北京清航紫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交叉双旋翼技术凭借其出色的载重能力和飞行稳定性,突破了传统无人机载重与速度的技术瓶颈,解决大载重下飞行稳定性、操控精度以及复杂环境适应性等难题,以及高原、荒漠及海上等极端条件下的作业问题。推广领域:该技术适用于无人直升机领域。可广泛应用于物资运输、风险监测、危化品处置、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海上巡检及高原物资投送等。中型无人机用螺旋桨电机行业通用机械,申报单位上海易唯科电机技术有限公司,提升eVTOL飞机的载重能力、续航、滞空时间、减小电池重量及成本,提升可靠性。推广领域:该技术适用于航空航天电机、低空飞行领域,可应用于eVTOL飞机等飞行器。
●2月1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全国优秀项目及通过验收项目的通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3〕329号)有关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对首批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开展了验收和典型项目推荐工作。经地方验收和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环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全国优秀项目274个,通过验收项目534个。其中,浙江杭州市余杭二院“5G+医共体医疗标本运送”场景入选。余杭区于2020年推出“5G+无人机”的医疗运输模式,余杭二院陆续开通了从医院往返浙江省血液中心的1条血液运输线和7条基层医共体检验标本运输航线,实现区域内医疗物资的即时互通、即时配送,已累计飞行15428架次,飞行里程89988公里,相比车辆运输标本节省运送时间在50%以上。目前,余杭区无人机航线转运医疗标本实现12个镇街全域覆盖。
●2月14日 工信部印发《雷达无线电管理规定(试行)》
雷达系统广泛应用于气象观测、航空航天、交通导航、海洋监测、安全防护等多个关键领域,并加速向自动驾驶、无人机管控等新兴领域拓展。规定了四方面主要目标,一是明确雷达类型。结合我国雷达使用实际,囊括了航空雷达、气象雷达、水上交通雷达、陆地交通雷达等近20种不同类型雷达,基本实现了对我国现有主要类型雷达的全覆盖。二是细化技术要求。规划了各类雷达的频率使用范围及相关无线电技术指标,进一步规范雷达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三是优化管理程序。结合不同使用场景,进一步下放雷达无线电频率许可权限,更好赋能地方发展。同时,通过将频率使用许可和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合并办理等方式,不断优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加强使用监管。对雷达系统无线电台(站)干扰协调、电磁环境保护、频率使用率、在用台站检查以及设备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进一步规范用户使用,保障电磁空间安全。
●2月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同步发布《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5年版)》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
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在民用飞机及发动机、机载设备方面,细化到固定翼飞机与直升机(机载设备、总装及机体结构)、发动机等零部件。包括19座级双发涡桨通用飞机,4吨级民用直升机、7吨级民用直升机、13吨级民用直升机以及大型水陆两栖飞机,复合材料初级教练机、中级教练机,涡轴发动机等。
●2月7日 交通运输部召开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交通运输标准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任务分工方案》《〈交通运输标准管理创新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加快低空运输路空协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标准布局,扎实推进智慧交通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助力行业智慧化、数字化发展。要聚焦“十五五”标准化发展,科学确定“十五五”发展目标,谋划好标准化重大任务。
《标准提升行动方案》从以标准支撑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助力运输服务能力提升、促进交通绿色安全发展、加强标准实施应用全链条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任务。以标准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包括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支撑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发展、推动智能港航系统建设、提升北斗导航卫星互联网应用规模、促进低空经济发展共5个方面标准任务。
●02月11日 民航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征求意见稿)》
该标准拟于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4月7日。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的信息内容、信息格式,发送、接收与处理及相关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广播式与网络式运行识别专用接收设备、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的网络链路的设计、生产、制造、检测、检验、审定和运行。本文件不适用于仅在管制空域内运行且具备符合空域准入通信导航监视能力要求的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和仅在室内运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二、地方政策篇
●2月6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
《计划》从实施科技创新强基行动、实施产业集群培优行动、实施数智技术赋能行动、实施区域协调协同行动、实施产业开放合作行动、实施优质企业引育行动、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实施资源要素保障行动等8大行动、26项工作举措,全力推动重点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建设、企业引育、生态优化等工作,加快培优做强一批重点产业集群。提出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广东强芯”、“璀璨行动”、核心软件攻关、汽车芯片应用牵引工程等重大科技工程,在关键材料、器件、软件、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加快启动布局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建设省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低空文旅项目推广及产业培育。布局一批省级创新平台,争创1—2家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深圳建设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省垂直起降飞行器制造创新中心。实施标准领航工程。围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氢能等新兴产业领域制定一批关键技术标准,发布一批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推进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深入推进“湾区标准”,持续拓展“湾区认证”领域和采信场景。
● 2月19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1万台以上,农用无人机作业面积6500万亩次以上,建设农业生产“低空+地面”一体智能监测点100个,无人机乡村巡查巡检村域覆盖率30%以上,累计培训无人机飞手5000人次。《方案》明确明确打造六大应用场景。生产作业场景上,按照宜飞则飞、应飞尽飞原则扩大农用无人机生产作业,鼓励开展梨、香榧等特色作物授粉和绿肥作物等播种,以及畜禽养殖场消毒。监测场景上,发展农作物种植规模、长势、病虫害、灾情等飞行智能监测。服务场景上,扩大无人机在永久基本农田巡查、种粮补贴核实、水产养殖滩涂规划、农业保险快速查勘定损等场景应用。鼓励开发“低空+金融”产品,将无人机动态监测作为农业设施或资产抵押过程中辅助监管手段。运输场景上,大力发展杨梅、山地蔬菜、水产等短保鲜期、高附加值生鲜农产品“产地直达餐桌”低空运输服务,畅通山区海岛偏远乡村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治理场景上,加大无人机巡查巡检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场景应用力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效能。农文旅消费场景上,推动休闲农业与低空观光深度融合,支持发展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观光、热气球环游、滑翔伞运动等低空农文旅活动。
● 2月12日 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方案》围绕确保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打造物流降本增效先行区,提出5个方面16条任务。明确推动物流数智化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物流领域关键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加强5G和北斗等底层战略技术应用研发、重要物流装备研发、智慧物流系统化集成创新,发展“人工智能+现代物流”。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新模式。推广无人车、船、机、仓以及无人装卸等技术装备,完善智能快递箱、冷链智能自提柜、智能充换电站等设施。
● 2月14日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持续推出消费惠民措施、满足不同年龄群体消费需求、扩大特色优质产品供给、开发培育消费场景、强化产业政策配套落实和不断优化消费环境等六大方面20条内容。鼓励靖宇、长岭、双阳等地依托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开发低空飞行旅游产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领域“两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允许各地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类项目。统筹使用旅游和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文旅消费促进活动。
●2月25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陕西省低空经济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开展全省低空经济发展有关项目规划征集工作,建立陕西省低空经济重点建设项目库。此次征集的项目类型包括飞行器研发制造项目、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低空空中管理系统项目和低空场景示范应用项目。申报项目需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产业带动效益;具备一定的工作谋划和研究基础,已经实施或可在3年内实施;项目能效、环保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已建成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省级有关部门和地市(区)发展改革委作为项目推荐汇总单位,充分梳理发掘本行业本地区的项目情况。驻陕央企和省属企业、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我委报送。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 2月25日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25年航空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明确了2025年航空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申报的相关事宜。此次申报范围包括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补贴、低空旅游项目消费补贴、厂矿企业采购航空应急救援服务经费补贴、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民航机场通航飞行运营补贴、通航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奖励、通用航空器整机型号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取证奖励、航空类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设投资补助、航空特性赛事活动办会经费补贴、航空类项目赛事获奖奖励、校园航空飞行营地运营补贴、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培训补助等13项。2月27日前将汇总资料提交到山西发改委。
●2月14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海南省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
围绕促进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集聚发展、鼓励航线开通和应用场景拓展、支持延伸业态发展、鼓励科学技术创新、便利低空飞行等六方面提出18条措施,提出对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专用设施、A类通用机场以及低空飞行器公共起降场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属社会投资的可在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后,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0%申请资金支持,单个机场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起降场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省级规划的低空公共通信、导航和监视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属社会投资的可在委托第三方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后,按照项目总投资的50%申请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3月16日。
● 2月11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5年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若干措施》
围绕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推出技术帮扶、标杆培育、基础支撑、培育应用保护、开放包容5个方面共23条具体措施。提出聚焦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型显示、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提供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等服务,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基础理论研究。加快推动低空经济、超充设施等领域相关标准制订,开展海洋产业、宠物经济等标准化路线图研究。持续引导企业提升芯片、低空经济、电动汽车等领域检测能力。聚焦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5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组织实施一批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培育一批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深圳市领军企业(单位)。
● 2月11日 浙江杭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
逐条对照省“8+4”经济政策体系全面承接,同时结合实际,新增12个政策条款,共制定8个方面57个政策条款。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54.6亿元,其中,支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37.7亿元,支持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1.8亿元,支持新开国际航线和低空经济发展5.1亿元。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积极争取通用机场建设、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省级补助资金,加快建德航空小镇建设,支持A类飞行服务站建设。支持低空产业发展,组建30亿元规模的低空产业基金。鼓励电商配送、即时配送等低空无人机物流应用示范,建成无人机公共起降场10个,新增低空航线100条。统筹利用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建设。
● 2月23日 辽宁大连市通信管理局印发《大连市信息通信业加快建设低空智联网 助力低空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方案》系统谋划部署了我市信息通信行业未来两年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围绕“四张网”建设及创新发展,明确建设完善“空联网”基础设施、探索推进“服务网”落地、积极支撑“设施网”布局、探索推动应用创新等四方面八项重点任务。提出,信息通信行业要充分发挥5G-A等新技术牵引作用,以场景应用为牵引、以基础设施为保障,致力打造一张低空飞行航线全域连续覆盖、服务于低空经济发展的通信感知融合一体的低空智联网络,助力大连打造东北地区领先的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示范区和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方案》明确了阶段性工作目标,提出2025年,率先在金石滩、星海广场、长海县等重点区域实现低空飞行航线的全域覆盖,落地智联网全覆盖航线50条以上;2026年,逐步实现市内热点飞行航线区域连续覆盖,市内低空飞行航线全域连续覆盖。
● 2月20日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苏州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测试指南》
《指南》包括总体原则、测试内容、测试流程、测试场地四个方面,旨在加快苏州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低空飞行本质安全水平。测试主体按照测试方案要求,可对测试对象的各项性能在不同高度、不同场景开展测试,保障测试事项覆盖该《指南》推荐的指标。测试内容根据低空飞行服务保障需要,结合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性能要求确定。苏州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测试报名同步启动,报名时间从2月20日至3月14日,测试时间从3月15日开始。测试内容方面,《指南》围绕通信、导航、监视、气象、反制、电磁监测和噪声监测等7大类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即测试对象),明确了导航服务覆盖率、监视概率、示警距离、气象服务更新频率等57种设施推荐测试指标,基本涵盖测试对象主要性能。
●2月27日 浙江嘉兴平湖市印发《平湖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平湖市围绕长三角县域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建设总体目标,聚力打造浙江省低空经济应用先飞区、临沪低空一体化合作示范区、长三角低空智造产业集聚区三个标志性成果。力争到2027年,低空经济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积极争创低空经济省级试点,努力建设金平湖“天空之城”。《实施方案》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任务分解:一是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力争2025年完成B类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营备案,2026年A类通用机场争取开工建设。二是加快培育低空产业生态。到2027年,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家以上,招引低空链上头部企业3家以上。招引1所以航空航天(低空)为特色的大专院校,培育嘉兴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或创新平台5个以上,引进航空领域专业人才10人以上。航空领域累计实施科技攻关项目不少于5个。三是完善低空飞行保障体系。到2027年,建成一批低空基础设施,包括有人无人航空器起降场、测试场等50个以上;开通一批低空航线,包括市域航线、城际航线、海陆航线等50条以上,实现低空飞行“审批、保障、监管”三大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拓展低空应用场景示范。到2027年,建成飞行营地2个以上,开通低空旅游精品航线2条以上,争取重点项目纳入省市规划,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2月24日 浙江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就《绍兴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和建议征集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至3月7日。文件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平稳有序、服务发展、协同融合的原则,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低空飞行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运行主体管理、加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加强安全与应急管理共6大方面34条。
●2月16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提出科创牵引、场景驱动、产业赋能、基础先行四个方面14项重点任务。提出目标,到2027年,低空经济整体规模快速增长,低空科技创新稳步提升,低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低空服务保障显著增强,低空产业集聚不断凸显。低空经济总量规模迈上新台阶。提升低空制造业、低空生产性服务业在低空产业链中的比重,全市低空经济规模超过15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超过5家,生态主导型企业1家。低空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新提升。增加低空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创新产品和服务对低空产业增长贡献率显著提高,建成低空经济区域创新高地,市级以上创新服务平台超过2个。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构建高覆盖、高安全、高畅通的低空基础设施保障网,建成3个通用机场和70个各类起降场地/起降点。
低空场景业融合发展实现新跨越。低空产业应用于公共服务、消费娱乐、低空交通、生产作业的场景不断扩大,应用场景超过18个。低空服务保障能力达到新水平。构建数字化低空飞行服务网,打造精细化低空航路航线网,建设智能化低空飞行空联网,搭建体系化试飞验证测试网。
反馈举报

声明:以上信息仅代表发布者自身观点,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平台对其真实性负责。
评论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平台立场。全部评论
加载失败
总发布:3粉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