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能帝首页 懂能帝首页
|
首页能源头条推荐资讯详情

评论|绿电直连政策挺好 就是价格没说清楚

2025-06-09 13:35
发布者:能源资讯
来源:能源资讯
标签:绿电直连增量配电网电费
4
0
31
分享

其实,绿电直连政策的意义、优点非常多,业内各位专家已有很多评论,观茶君不再赘述。

从操作实务的角度看,观茶君觉得政策明确以及透漏的以下信息值得关注:

一、绿电直连,不仅仅意味着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更预示着电力系统的结构或将开启微妙的变化

简言之,“电自远方来”,意味着对大电网的依赖程度高,须臾离不开;绿电直连让“电自身边取”“自种自吃”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现实,虽然在整体上还是离不开大电网,但依赖性无疑有所下降。

二、各地的执行力度和大电网的态度,是绿电直连能否成功的关键

说起来,观茶君觉得绿电直连要想成功,至少满足负荷、电源等基础条件,但有负荷、有电源就能做成吗?未必,那就要看各地的执行力度和大电网的态度了。事实上,无论是政策规定还是具体操作,绿电直连项目的规划、建设、并网、运行、管理等,都离不开大电网。

三、绿电直连项目与大电网的责任界面划分有创新,体现了“有限权利”与“有限义务”对等的原则

安全责任界面按双方的产权分界点划分,这是传统,不算新鲜。观茶君觉得关键是并网容量、供电责任和费用分担方面的创新值得关注。对于项目而言,享有“自主合理申报并网容量”的权利,同时,承担“交换功率不超过申报容量”的义务,“并网容量以外的供电责任和费用”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自行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供电中断的相关责任。对于电网企业而言,义务分化成两种,对项目申报的并网容量承担法定义务,对并网容量以外的供电责任和费用按约定承担义务。简言之,电网企业不再对整个项目承担传统意义上的普遍供电责任,而是按照项目申报容量和有关协议履行供电责任。整体上看,体现了“有限权利”与“有限义务”的对等。

四、绿电直连对增量配电网具有双重影响,但正面影响多于负面影响

负面影响在于,政策禁止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原文表述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那么,增量配电网是不是“电网企业”呢?

经验表明,如果一项政策对“电网企业”有利、属于权利性质的,则增量配电网大概率不是“电网企业”,不能享受——如接入电源就不行;反之,如果政策对“电网企业”不利,那往往就是“电网企业”,如普遍供电义务就必须履行。

根据上述经验,观茶君判断该禁令同样适用于增量配电网。因此,一旦增量配电区域内的用户要求绿电直连,则增量配电网很难拒绝。这对增量配电网来说,不算是好消息。

但好的一面是,如果连用户都可以绿电直连了,那么,作为电网企业的增量配电网,还有什么理由限制其接入绿电呢?还要什么理由对接入项目所在的区域进行限制呢?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都可以接入了吗?

五、绿电直连的价格没有说清,留下巨大的遗憾,可能会成为项目最大的隐患

政策的表述是“合理缴纳相关费用”。要求项目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还特意强调“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减免有关费用”。看似都说到了,但看过之后,却各有各的理解。观茶君已注意到了不同专家的解读,果然是见仁见智各不相同。

最核心的,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要不要缴费?要缴哪些费用?按什么标准缴费?

比如,输配电费,怎么缴?观茶君的理解是,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不应该缴纳输配电费,但下网电量可能应该缴纳。那么,其他费用呢?

一头雾水。

看来价格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不过,观茶君觉得,在明确价格时必须首先考虑政策导向,看要不要给绿电直连更大的激励;其次,要与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有限的责任”必须与“有限的权利——特别是收费权”对等。

其实,绿电直连,看似简单,实则是电力行业利益重构的一部分。

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声明:以上信息仅代表发布者自身观点,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平台对其真实性负责。

大家都在看

广告
评论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平台立场。
全部评论
懂能帝AI助手
服务商入驻
服务商入驻
资讯投稿
资讯发布
视频发布
视频发布
在线客服
平台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