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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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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工作的申请主体是谁?接入电网工作包括哪些流程?
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主体是接入电网工作的申请主体。按照先后顺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流程主要包括并网意向提交、受理及回复,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编制、提交、受理及回复,接网工程可研与核准(备案),协议(合同)签订、 并网验收和调试运行等。其中,对于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网企业免费制订接入系统方案。
4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包括哪些流程?
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后,项目备案主体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并提供涉网设备检测认证报告、工程建设和试验情况等相关资料。资料符合要求并经现场查验合格后, 电网企业同步开展并网调试、计量装置安装等工作。项目并网检验通过,电网企业出具并网检验(验收)意见单,项目即完成并网验收。
44.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和发布的主体是谁?评估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是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的组织主体,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配合开展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工作。配电网可开放容量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发布与预警,电网企业根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指在不影响电网运行安全前提下,电网所能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最大装机规模。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应依据“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为主”的总原则,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电力供需水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灵活调节能力、电力设备容量、地区新能源消纳等,并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相关要求进行测算。
45.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按季度发布和预警机制包括什么内容?
答: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按季度发布和预警机制主要包括县域承载力评估预警等级、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情况等内容。
46. 电网暂无可开放容量时,是否可以接入全部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若在用户侧加装了可存储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储能设施,是否可接入?
答:根据功率平衡原理,在一定的用电负荷规模下,电网暂无可开放容量反映了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出力远超春秋季午间负荷,此时若某一用户接入全部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发电出力将挤占其他用户的消纳空间,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引起的反送功率可能会影响电网设备运行安全。因此,从全社会公平、系统安全运行等角度出发,对于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均应按照申请接入电网时间顺序做好登记,具备条件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若在用户侧加装了可存储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储能设施,通过光储协同,在保证不发生反向重过载、电压越限、短路电流超标、谐波越限情况下,可接入全部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7.《管理办法》提出,当可开放容量不足时,电网企业应当告知项目投资主体并按照申请接入电网顺序做好登记。这里的 “ 申请接入电网”是指什么时间?
答:收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意向书后,电网企业需要以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结果为依据, 出具并网意见。对于允许并网的项目,需要预留合理的电网承载力裕度,保障其能按期并网。可开放容量不足时,应以资料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意向书受理时间为准,按顺序做好登记。
48. 电网可开放容量为 0 的区域,可采取哪些举措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
答: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备案并具备建设条件,但是本地区暂无可开放容量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汇总分析,组织电网企业及有关方面开展系统性研究,统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用电负荷增长情况、各类调节资源开发条件和电网改造技术经济性等因素,综合制定解决方案。相关单位可采取鼓励用电负荷发展、就地建设储能等灵活调节资源、加快相关电网建设改造、 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等举措提升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
49.对于合并备案的非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网企业依据什么原则出具并网意向受理意见?
答:对于投资主体相同、备案机关相同、单个项目的建设场所、规模及内容明确的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允许合并备案 并分别接入电网。电网企业根据项目投资业主提交的并网意向书所涵盖的项目,向项目投资业主统一回复并网意向受理书面意见; 对于合并备案但分批次提交并网意向的项目,电网企业分别受理并网意向,并开展后续电网接入有关工作。
50.什么是集中汇流项目“接网配套设施”?如何确定集中汇流项目的投资主体和投资界面?
答:集中汇流项目接网配套设施指汇流点到公共电网设备之间的连接设备,是集中汇流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中除汇流设施( 汇 流线路、汇集母线等)之外的设施,包括升压变压器、送出工程 线路及相关二次设备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采用集中汇流方式接入电网时,电网企业负责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含并网点开关),相关汇流设施、接网配套设施原则上由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建设与运维。
51.各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与电网企业签订哪些合同?
答:对于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对于采取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与电网企业同步签订购售电合同和供用电合同。对于各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投资主体均应当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52.全部 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是否需要接受电网调度?
答: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都应当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并根据协议接受电网调度。全部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53.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何实施差异化接网管理?
答:在电源接入前期工作中,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差异化接网管理,主要涉及接入系统设计环节。关于接入 系统设计方案编制,对于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由电网企业免费提供接入系统相关方案;对于其他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应由项目业主委托咨询机构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编制。关于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研究回复,按电源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为 110 千伏(66 千伏)的,电网企业应当于 20 个工作 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为 35 千伏及以下的,电网企业应当于 10 个工作 日内出具答复意见。
5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备案容量、交流侧容量三者是什么关系?
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指项目并网投产后的交流侧容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交流侧容量不得大于备案容量。
55. 国家认可的涉网性能检测认证机构有哪些?
答:涉网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涉网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认证机构检测认证。投资主体按照涉网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提供的涉网性能型式试验报告等, 应由具备 CNAS/CMA 资质(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或中国计量认证)或同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56.什么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什么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点”?
答:根据《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是指光伏发电系统接入公共电网的连接处;对于有升压站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其并网点是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对于无升压站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其并网点是输出汇总点。
两者关系如下图所示。
57.某园区用户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的电压等级为 110 千伏, 对于园区内部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否可采用多点10千伏或者 6 千伏接入用户电网?
答: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 110 千伏的属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对于园区内部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保证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 50 兆瓦的前提下,可通过多点方式分散接入用户侧内部电网。
58.接入用户侧电网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单点接入容量能否超过 6 兆瓦?
答:接入用户侧电网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公共电网 连接点电压等级为 35 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 20 兆瓦, 或者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 110 千伏(66 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 50 兆瓦。在满足总容量约束以及电网安全校核的前提下,对于单点接入容量原则上无限制。
59.某用户与电网公共连接点为 35 千伏,先期已按照“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 6 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若该用户在 6 兆瓦基础上增建 14 兆瓦建设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先期建成的 6 兆瓦是否需调整为全部自发自用?
答:对于项目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变更备案后,该项目应按照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管理,先期建成的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应同步调整为全部自发自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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