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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探索绿电直连与数电联营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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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降至1.25以内,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5%,打造不少于20个算力应用案例,稳步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推进低效及“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支持省内数据中心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广液冷、蒸发冷却、近端制冷等新技术应用,持续提升数据中心液冷机柜占比,支持单机柜功率超过100KW以上的高密度机柜部署。支持莆田、漳州等地探索应用工业余冷和液化天然气气化站余冷等资源节能降温,加强数据中心余热回收利用。建设智能微电网与储能系统,探索绿电直连与数电联营新模式。到2027年,形成不少于5个绿色能源应用案例。
详情如下: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有序推动我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信〔2023〕18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截止至2025年10月21日17:30。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纸质文本请反馈省数据管理局数字科基处廖敏娜0591-87063279、0591-87063663(传真)。
二、电子文本(扫描件)请发送至fjszkjc@126.com。
来件请注明来文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签名),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 1.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东数西算”和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有序推动全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产业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省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思路与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需求牵引、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安全可靠”原则,强化全局谋划与整体推进,加快构建“一核两区多点”的全省一体化算力网络协同发展布局,推动算力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一核”是以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为核心,建设高性能数据中心,引领算力资源示范应用。“两区”是围绕福州都市圈和厦漳泉都市圈建设城市级数据中心,推动算力资源有效辐射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支持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协同打造面向两岸的算力协作支点。“多点”是其他地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资源禀赋,规范有序建设边缘算力节点,满足本地实时算力应用需求。与国家“十五五”一体化算力网布局规划做好衔接,探索算力出海路径,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到2027年底,全省公共算力规模达到12EFLOPS以上,并根据全省公共算力应用需求、资源利用率等情况,谋划建设一批中型算力基础设施项目,合理扩大算力建设规模,推动智算中心提升国产使用率。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降至1.25以内,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5%,打造不少于20个算力应用案例,稳步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二、工作措施
(一)统筹优化算力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布局要求,国家枢纽节点外原则上不得新建各类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地方政府和地方国企原则上不得出资参与小型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为核心建设省级基础算力存储设施,围绕福州、厦漳泉都市圈建设城市级数据中心,其余地区规范建设边缘计算节点。鼓励沿海和山区“结对子”,探索开展“算力飞地”合作。对接宁夏等西部枢纽节点,引导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冷数据备份存储向西部部署。(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工信厅、通信管理局,各项任务均包括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基础电信企业,以下不再重复)
(二)规范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评估论证并按国家政策要求上报指导。严格数据中心项目审查,新建及改扩建项目需提供合规能效检测报告。引入专业力量建设运营算力设施,将算力消纳作为建设指标,市域内已有建成投用1年以上数据中心,且整体上架率低于60%的,原则上不再规划建设新的数据中心项目。到2027年,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5%。(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工信厅、通信管理局)
(三)构建全省算力一体化服务体系。建成全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专业化运营,打造集算力纳管监测、供需对接、资源调度于一体的算力服务体系,统筹省内算力资源分配和共享。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进与国家枢纽节点互联互通,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算力需求旺盛地区开展算力资源对接与引流,深化闽宁算网联动,探索面向港澳台、东南亚的算力出海模式,推动省内与跨区域算力均衡利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工信厅、通信管理局)
(四)提升算力网络传输效率。支持福州(含平潭)、泉州、厦门规划建设城市算力网,推进“福州-深圳短路径光缆”项目建设。升级扩容“福淡”“厦金”海底光缆,依托区域性国际关口局探索算力出海专网服务。加快400G/800G光传输、IPv6分段路由(SRv6)、智能无损网络等技术研发部署,打造市域1ms、省域5ms、到粤港澳及长三角枢纽10ms、全国20ms四级时延圈。到2027年,重点应用场所OTN覆盖率达到90%。(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数据管理局)
(五)推动云边端协同发展。在制造业园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等重点区域轻量化部署边缘计算节点。促进云计算、边缘计算协同发展,推动端侧设备智能化,支持各类算力并网协同,打造“中心云+边缘云+端设备”的多层次算力调度架构体系。到2027年,部署不少于50个边缘节点,形成不少于5个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数据管理局)
(六)强化数据存储力保障。开展数据中心存储能力成熟度研究及评价。推动全闪存、蓝光存储等前沿技术创新转化。优化数据压缩、加密等算法,降低存储占用,提升效率与安全性。加快研究制定热温冷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以及分级存储规范,推进存算网核心设施国产化升级改造。选取福州(含平潭)、厦门等重点城市,探索城域百公里级“存算分离”模式。到2027年,先进存储容量占比达35%以上。(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工信厅)
(七)提升公共算力服务水平。建立统一算力标识体系,推动算力资源标识化管理。鼓励各类数据中心按照统一标准接入全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与基础电信企业算力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建设智能体应用市场和开发者社区,探索推广随取随用、灵活配置、按需收费服务模式,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智算云服务提供商。持续推进算力对元宇宙、车联网、低空经济等新业态创新应用的支撑。到2027年,平台服务企业超1千家,生态开发者超1万名。(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工信厅)
(八)深化行业算力应用场景。聚焦政务、医疗、教育、制造、海洋、气象等重点行业,开展“数算一体”的算力应用创新。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深耕垂直领域,做精做强行业垂类模型。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数据产业协同发展,服务数据标注基地、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等。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平台,开展算力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场景遴选。到2027年,打造不少于20个算力应用案例。(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工信厅,省直有关部门)
(九)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推进低效及“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支持省内数据中心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广液冷、蒸发冷却、近端制冷等新技术应用,持续提升数据中心液冷机柜占比,支持单机柜功率超过100KW以上的高密度机柜部署。支持莆田、漳州等地探索应用工业余冷和液化天然气气化站余冷等资源节能降温,加强数据中心余热回收利用。建设智能微电网与储能系统,探索绿电直连与数电联营新模式。到2027年,形成不少于5个绿色能源应用案例。(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工信厅)
(十)完善算网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算力网风险预警体系和评价指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算力安全领域的应用,鼓励算力设施采用安全可信基础软硬件,加强通信核心机房、数据中心、传输干线等设施安全防护与算力服务、调度等智能运维。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对重要和核心数据实行精准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数据管理局、工信厅)
三、其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灵活运用基础设施REITs、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算力人才供给,促进技术交流和供需对接。充分发挥我省算力生态联盟、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推动算力监测、调度、结算等领域标准规范制定及推广。定期发布算力基础设施发展报告及算力综合指数。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一、出台依据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970号)、《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信〔2023〕180号)、《福建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发改数字〔2022〕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省实际,研究起草了《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出台必要性
当前,算力的战略性地位和支撑性作用已成为普遍共识,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力,正加速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是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的重要抓手。
制定《若干措施》既是贯彻落实国家“东数西算”和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决策部署,也是优化全省算力总体布局,加速构建全省一体化的算力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推进全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全面赋能数字经济发展,加速产业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思路与目标、工作措施、其他三部分。
(一)思路与目标。结合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总体规划和我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实际,明确构建“一核两区多点”的全省一体化算力网络协同发展布局以及到2027年底要完成的目标任务,包括总体算力规模、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算力应用案例数量等指标。
(二)工作措施。包括统筹优化算力空间布局、规范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构建全省算力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算力网络传输效率、推动云边端协同发展、强化数据存储力保障、提升公共算力服务水平、深化行业算力应用场景、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完善算网安全保障体系等十项工作措施。
一是统筹优化算力空间布局。构建“一核两区多点”的全省一体化算力网络协同发展布局。鼓励沿海和山区探索开展“算力飞地”合作。引导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冷数据备份存储向西部部署。
二是规范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评估论证和指导,严格数据中心项目审查。将算力消纳作为市域内数据中心规划建设的指标,提出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指标。
三是构建全省算力一体化服务体系。建成全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统筹省内算力资源分配和共享。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进与国家枢纽节点互联互通,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的算力对接与引流,深化闽宁算网联动,探索面向港澳台、东南亚的算力出海模式。
四是提升算力网络传输效率。支持规划建设城市算力网,升级扩容海底光缆,探索算力出海专网服务,加快网络技术研发部署,打造市域1ms、省域5ms、到粤港澳及长三角枢纽10ms、全国20ms四级时延圈。提出重点应用场所OTN覆盖率指标。
五是推动云边端协同发展。促进云计算、边缘计算协同发展,推动端侧设备智能化,支持各类算力并网协同,打造“中心云+边缘云+端设备”的多层次算力调度架构体系。提出边缘节点和典型案例数量指标。
六是强化数据存储力保障。开展数据中心存储能力成熟度研究及评价。推动数据存储前沿技术创新转化。加快研究制定热温冷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以及分级存储规范,推进存算网核心设施国产化升级改造。探索城域百公里级“存算分离”模式。提出先进存储容量占比指标。
七是提升公共算力服务水平。推动算力资源标识化管理,鼓励各类数据中心接入全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探索推广随取随用、灵活配置、按需收费服务模式,培育智算云服务提供商。提出平台服务企业和生态开发者数量指标。
八是深化行业算力应用场景。开展“数算一体”的算力应用创新,支持产学研主体做精做强行业垂类模型。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数据产业协同发展,开展算力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场景遴选。提出算力应用案例数量指标。
九是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推进低效及“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支持省内数据中心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广支持节能降温新技术应用,建设智能微电网与储能系统,探索绿电直连与数电联营新模式。提出绿色能源应用案例数量指标。
十是完善算网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算力网风险预警体系和评价指标,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采用安全可信基础软硬件,加强核心设施安全防护与智能运维。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三)其他。包括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算力人才供给,促进技术交流和供需对接,推动算力标准规范制定及推广,定期发布算力基础设施发展报告及算力综合指数。
四、实施期限
本文件明确了到2027年底的目标任务,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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