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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随州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2025-12-08 17:57
发布者:九天能源公司
来源:九天能源公司
标签:电网建设电网企业电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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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出台《随州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出台《实施办法》目的是进一步优化我市电力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它是落实国家及省级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公用行业收费、减轻用户负担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落实《随州市整体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中降本减负工作要求的关键环节。

2.问:制定《实施办法》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一是国家层面,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规定,“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二是省级层面,依据《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1〕88号)规定,“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储备土地应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建设,完善与地块相关的道路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确保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储备土地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应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减轻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负担”。

3.问:《实施办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答:适用于随州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即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内,在2021年3月1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

4.问:如何定义“电力接入工程费用”?

答:指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产权分界点)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费用,不包含企业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费用。临时用电项目不纳入延伸投资范围。

5. 问:费用分担的具体机制是什么?

答:一是全面延伸低压用户电网投资界面。二是储备土地项目坚持先配套后出让,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地块开发利用必要的供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明确政府与企业建设责任,确保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开发地块同步使用。三是非土地储备项目接入工程,以地方政府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项目,电力工程接入费用由政府负责投资建设。除以上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及政府投资项目外,采用架空方式接入的,由供电企业出资建设,采用电缆方式接入的,由供电企业承担电气工程投资,各级相关政府负责投资建设线路通道、电缆管廊(沟)及其附属等土建设施。四是新建居住区用户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新建居住区建筑区划红线,涉及的土建和电气工程由地方政府承担投资建设。

6. 问:不同类型项目的实施流程有何规定?

答:一是160千瓦及以下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出资建设,为客户提供“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二是政府负责建设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应及时通知供电企业共同参与可研、设计、验收工作。三是储备土地项目电力接入工程,由各级政府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并按规定组织建设实施。其他类项目,在土建实施的可研、设计、验收等关键环节,各级相关政府应及时通知供电企业共同参与。四是其他类项目,在土建实施的可研、设计、验收等关键环节,各级相关政府应及时通知供电企业共同参与。

7. 问:工程建成后资产与运维责任如何划分?

答:地方政府承担的电力接入工程建成后,电气部分产权可移交至供电公司,后续运行、维护、更新、费用由供电公司负责,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土建部分(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产权仍属于相关管理部门,由电网企业使用。

8.问:《实施办法》提出了哪些实施要求?

答:一是切实保障财政投入,确保政府分担资金到位;二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杜绝向用户转嫁红线外成本;三是持续提高供电企业服务水平,优化接入流程。

9.问:《实施办法》出台将产生哪些积极效果?答: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清晰划分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压实政府、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主体责任,满足用户建设需求。二是有利于厘清政府、企业、用户间的权责关系,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资金渠道,保障随州市城镇规划范围内用户红线外电力工程建设。三是有利于规范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流程,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0. 问:若遇上级政策调整,《实施办法》如何衔接?

答:《实施办法》在试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级相关政策调整,本市将相应进行调整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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