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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TOPCon企业被要求退还5.1亿元财政补助及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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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ST沐邦发布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违约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称,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沐邦”)近期收到梧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2025〕行决字第1号),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履行〈10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运营补充协议书〉资金汇存义务的函》(粤桂〔梧〕管函〔2025〕43号)。
一、事项进展情况
(一)《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及听证情况
2022年7月20日,公司与梧州市人民政府签署《10GW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后续于2023年12月19日签署补充合同及资金扶持协议。
梧州市人民政府据此向公司及广西沐邦分别拨付财政补助款2.7亿元、项目建设扶持款2.4亿元,合计5.1亿元。因项目长期未按约定进度推进且未能实现投产,梧州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1日向公司下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2025)行决字第1号),责令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及扶持资金合计人民币5.1亿元,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公司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梧州市人民政府并于2025年8月21日就该事项组织了听证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终行政处理决定尚未作出,相关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后续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项目实施,公司与梧州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28日签署《10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运营补充协议书》,约定公司应于2025年8月4日前将首笔资金人民币1.5亿元汇存至项目资金专用账户。
因公司未能履行该义务,2025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履行〈10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运营补充协议书〉资金汇存义务的函》(粤桂(梧)管函〔2025〕43号),指出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资金汇存义务,要求公司尽快支付1.5亿元款项,并按照《补充协议书》约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365万元,后续违约金将继续计算。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财务风险: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资金支付义务,可能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现金流、资产负债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项目风险:本次违约可能导致项目推进受阻,影响公司在光伏电池领域的战略布局及产能建设进度。
3、法律风险:公司可能面临行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
4、声誉风险:本次违约可能对公司市场形象及后续融资、合作等造成负面影响。
三、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正积极与梧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推动项目有序推进。公司将审慎评估资金安排,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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