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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升集团实控人拟变更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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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徐旭东、陈兴方、旭晟控股、旭日实业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
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28,9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持有旭晟控股67.00%和 33.00%股权,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254,766,9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0442%),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7,8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13%)。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同时,广州工控集团根据《控制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有权提名超过一半的董事会成员。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同时提到,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权益变动涉及的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的决定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据了解,在储能领域,旭升集团自主研发的储能电池外壳、散热模块外壳及结构支架等核心部件,凭借轻量化、高强度和优异的散热性能,赢得市场青睐。在巩固原有大客户订单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目前已与多家全球知名储能系统集成商达成合作,产品应用于户用储能及大型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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