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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售电公司批零价差收益上限为1分 超额收益与用户2:8分享

2026-01-08 17:44
发布者:浙江数控能源
来源:浙江数控能源
标签:电力零售市场批零价差江西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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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修订版)》的通知。文件包括《江西省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市场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江西省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江西省电力现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自 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其中《江西省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试行4.0修订版)》提到,市场初期,为保障我省零售用户价格平稳,并考虑售电公司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建立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机制。各售电公司月度平均度电批零价差上限为K元/兆瓦时,高于K元/兆瓦时的部分进行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超出部分的零售收益由售电公司与其所有签约的零售用户按2:8比例分享,售电公司超额收益返还费用按与所有签约的零售用户结算电量比例返还。K 暂定为10元/兆瓦时,后续可根据市场实际运行情况,由电力交易机构提出调整建议,并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对零售套餐签订的电能量价格超过预警值的零售用户及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设置价格风险告知提醒,通过交易平台弹窗、短信提醒、上门告知等方式对签约零售用户提醒确认。其中电能量价格预警值为本年度所有售电公司已执行月份中长期批发交易均价的1.1倍。针对签订零售套餐价格高于预警值的零售用户,电力交易机构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联系电网公司发放《江西电力零售市场风险提示函》,全面告知零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江西电力零售套餐为分时段零售套餐、不分时段零售套餐、绿色电力零售套餐三大类(详见附件 3)。分时段零售套餐各时段价格浮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省内分时电价政策。其中:绿色电力零售套餐中应明确交易电量(电力)、电价(包括电能量价格、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及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偏差补偿等事项。

江西电力零售套餐为分时段零售套餐、不分时段零售套餐、绿色电力零售套餐三大类,其中:分时零售套餐的时段划分参考《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5〕463 号,以下简称“463号文”)各季节时段划分,零售套餐的峰段应在分时电价政策平段和峰段中选取,至少包含尖峰时段;谷段应在分时电价政策平段和谷段中选取,至少包含深谷时段;谷段总时长不得少于峰段总时长,平段总时长不得少于11个小时。时段价格浮动比例如低于463号文通知规定(联动现货电量比例除外),按照文件规定浮动比例结算。零售套餐选取的所有价格均应为市场公开信息。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修订版)》的通知_218.png

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修订版)》的通知_21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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