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能帝首页 懂能帝首页
|
首页能源头条推荐资讯详情

自用比例50%以上!山西平遥工商业光伏建设管理征求意见!

2025-08-12 17:30
发布者:旧能新能都是能
来源:旧能新能都是能
标签:工商业光伏光伏发电光伏入市交易
0
0
2
分享

8月6日,平遥县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通知,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占年发电量的比例应在50%以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建成并网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填报工作,逾期未完成建档的,电网企业应暂停项目的结算工作。

以下区域禁止安装屋顶光伏项目。

(1)县城镇开发边界(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内的建筑。

(2)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传统村落、旅游景区等范围内的建筑。

(3)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

(4)铁路、高速公路、国道沿线的建筑。

(5)其它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

全文建见下:

平遥县能源局 关于做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初步拟定了《关于做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5日。各相关单位、个人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pyxnyjbg@163.com。联系电话:5667366。

附件:关于做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平遥县能源局

关于做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单位:

按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 号)山西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晋能源规〔2025〕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关于做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范围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以下两种:

1.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文化、体育设施、交通场站等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2.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用户侧电网或者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且用户与发电项目投资方为同一法人主体),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兆瓦或者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千伏(66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以上条款中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3.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

二、优化备案流程

1.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在审批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类型、建设规模、上网模式等,备案容量为交流侧容量(即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投资主体对提交备案等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备案的项目由电网企业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和给予撤销备案,列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2.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3. 项目完成备案后,应在规定期间内开展建设和并网运行,项目开工前应取得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同意(附件1平遥县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开工申请表)和电网企业并网答复意见方可开工建设。对于取得开工同意和并网答复意见私自提前开工建设的项目,电网不予并网。

三、规范建设管理

(一)规划

1.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法律法规,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并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相协调。

2.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合理布置光伏组件朝向、倾角与高度。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应当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防水、防风、防冰雪、防雷等有关要求,预留运维空间。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应具有合法合规手续,建筑屋顶的荷载力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严禁依附违章建筑物建设,严禁以建设光伏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下方四周进行围挡,在屋顶违法搭建阳光房等违法违章建筑。

3. 以下区域禁止安装屋顶光伏项目。

(1)县城镇开发边界(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内的建筑。

(2)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传统村落、旅游景区等范围内的建筑。

(3)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

(4)铁路、高速公路、国道沿线的建筑。

(5)其它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

(二)施工安装

1. 从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的主体应当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严重不良信誉和违法记录。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设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避免造成工程质量降低。项目投资主体应自觉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持平遥县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开工申请表等材料报供电公司办理接电手续。

2.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但与项目依托的建筑业主应当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在项目建设中,应当接受附属建筑业主的管理。

四、规范运维

1. 项目投资主体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依法加强项目建设运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2. 并网后,投资主体可自行运维或者委托专业化运维公司等第三方作为运维管理责任单位。投资主体、有关设备制造供应商、运维管理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调度运行、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等有关管理规定。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占年发电量的比例应在50%以上。

3.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建成并网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填报工作,逾期未完成建档的,电网企业应暂停项目的结算工作。

4.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设施设备的生产、项目承建单位在省内应有必要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网点,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明确的服务流程。项目并网后应将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电话等信息张贴在逆变器及其他便于查看的位置。项目应由具有资质的人员负责光伏电站的运维和操作。

五、其他相关事项

1.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参照本文件执行,相关职责由开发区相关部门按照县直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职责落实。

2.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下属站所、学校、医院、政府投资标准厂房、办公楼等国有资产,以及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集体权属资产的屋顶光伏项目由县政府实行全县统筹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出租房顶用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签署资源开发协议等)。

3.如因集体经济发展以及特殊需要,确需在县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展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项目,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备案建设。

4.工商业分布式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所占用建筑物或场地产权归属按照“三管三必须”等原则纳入项目建筑物或场地权属方管理范围。

5.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安装户用光伏为由,违规转让、倒卖因光伏发电产生的绿电指标、碳汇指标。

6.严禁出现非用电主体的投资主体违规以自然人名义进行备案,骗取补贴、逃避税收。

7.本通知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已办理备案的项目,在符合国家省市法规政策和县级规划的前提下可按照国网原定程序办理并网,但应向属地乡镇(街道)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备,接受属地、行业管理。

附件:平遥县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申请表

202508061653364732_01.jpg

声明:以上信息仅代表发布者自身观点,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平台对其真实性负责。

大家都在看

广告
广告
评论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平台立场。
全部评论
懂能帝AI助手
服务商入驻
服务商入驻
资讯投稿
资讯发布
视频发布
视频发布
在线客服
平台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