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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税务:3家光伏企业补缴土地两税1.47亿元,占当年总额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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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在随机选取的102户企业中,光伏发电企业的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统称两税)补缴金额引人注目——2户光伏发电企业补缴耕地占用税高达1.26亿元,1户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2178万元,两者合计占所有补缴税费金额的64%。
这一数据不仅揭示了光伏发电企业在两税申报缴纳上存在一些问题,也凸显了加强该行业两税征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稽查部门发现,部分光伏发电企业存在不申报两税、申报缴纳滞后、计算不够准确等问题。出现这些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基层征管执行不够到位。基层税务部门对两税的征管力量薄弱,核查监管不够全面,缺乏用地信息跟踪与动态管理机制,内部审核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易出现应征未征现象。部分征管人员对两税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业务操作不熟练,导致征管不精准。
二是纳税人对政策理解有偏差。企业对政策认知不足,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全面,误将农光互补项目与免税政策混淆,认为无须缴纳耕地占用税。同时,企业混淆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的“耕地”概念,不清楚取得土地后何时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导致未及时准确缴纳。
三是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不畅。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不畅,无法及时掌握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及部分地段土地使用信息,影响征税范围界定和税款计算。
四是行业特殊性影响。光伏项目用地类型多样,不同性质土地征税标准存在差异,企业混合用地情况常见,准确界定和核算各类土地面积困难,导致申报不准确。项目从立项到运营周期长,建设过程中用地情况随工程进度变化,企业未及时调整申报。同时,长期资金压力导致企业拖延纳税或故意少报税款。
对此,税务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与实地核查。定期对光伏发电企业进行实地巡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项目用地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税款缴纳中的问题。针对疑点问题,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开展电话核查和实地核查。
强化政策宣传与辅导。组织光伏发电企业召开政策宣讲会,重点解读两税征税规定、优惠条件及缴纳时间。制作《行业税收政策问答手册》,明确申报流程、资料要求及风险点。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解读文章和视频教程。
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对接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定期获取企业用地审批及性质变更信息。联合开展疑点企业实地核查,比对土地权属证书、合同与申报数据,准确确定应纳税额。
加强基层征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基层征管人员参加两税政策法规、业务操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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