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能帝首页 懂能帝首页
|
首页能源头条推荐资讯详情

完善容量电价配套机制 强化技术支撑

2026-04-27 17:43
发布者:得到
来源:得到
标签:容量电价
0
0
2
分享

容量保障机制是助力发电侧资源固定成本回收、保障电力系统可靠装机容量充裕性的关键举措。 “双碳”目标下,为有效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我国积极开展煤电、抽蓄、气电、储能等发电侧容量保障机制探索,已取得显著成效。

我国发电侧容量保障机制建设概况

以容量补偿机制为基础,我国初步构建了与能源行业发展、电力市场建设相适配的容量保障机制。 煤电方面,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将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有效适应了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新形势,稳定了煤电企业收入预期、激发了煤电顶峰保供能力,是构建全国层面容量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 抽蓄方面,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要求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容量电价反映抽蓄提供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的价值,为加快抽蓄建设发展、保障合理收益、充分发挥调节价值提供了有力支撑。气电方面,由于各地气电类型差异大,气电价格总体呈现“一省一策”,目前江苏、浙江、山东、上海、河南、四川、重庆、广东等地已出台气电两部制电价。 新型储能方面,新疆、河北、内蒙古、湖北等省(区)已开展容量电价机制探索。 此外,山东于2020年创新构建合理补偿固定成本的发电侧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甘肃于2025年底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国家对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进行系统与科学指导

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完善相关价格机制作出系统部署,核心特点如下:

一是明确发电侧容量保障机制发展方向。 容量保障机制包括容量补偿、容量市场等多种形式,各地均因地制宜选择适配模式。 《通知》以“分类完善”为基础,明确现货连续运行后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具备条件地区可通过容量市场形成容量电价,既贴合我国能源转型及市场建设实际,又坚持市场化方向,响应相关价格治理要求。

二是分类完善现行容量电价。 煤电方面,按相关文件提升固定成本回收比例,各地可因地制宜提高;气电方面,允许各省(区、市)按比例回收固定成本建立容量电价;抽蓄方面,按政策出台时间“新老划段”,存量项目保持稳定,新建项目按统一原则核定容量电价;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方面,首次在全国层面建立容量电价机制,明确其公共服务属性及顶峰能力折算方法。

三是规范未来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建设。 明确可靠容量定义,聚焦提升供电充裕度和顶峰能力;规定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适时建立机制,按统一原则补偿,补偿标准以弥补边际机组未回收固定成本为基础;明确补偿范围涵盖煤电、气电等,可扩展至抽蓄等其他可靠容量机组,保障政策公平规范。

四是强化跨市场机制协同与价格引导。 适当调整煤电中长期交易价格下限、放宽签约比例,提升价格灵活性,促进中长期与现货价格协同传导;明确新建抽蓄可自主参与市场,现货运行地区抽蓄及新型储能充放电价按市场规则执行,激发市场活力。

五是重视终端电价承受能力。 《通知》要求建立电价承受能力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确定补偿标准、制定发展规划及项目核准的依据,兼顾能源转型与用户承载能力,助力产业健康发展及绿色低碳转型。

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关注点前瞻

政策蓝图已绘就,未来政策落地需关注以下方面:

一是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政策的配套机制。 “西电东送”是平衡我国能源供需、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战略,随着我国风光大基地和西南水电基地等的建设,跨省跨区资源优化配置规模仍在继续扩大。 配套电源或者网汇电力存在跨区域送电情况,送受端省份可靠装机容量耦合度会进一步增强,因此需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科学构建跨省跨区送电下可靠发电装机容量价值的分摊机制。

二是跟踪评估多元市场价值体系下市场主体收益情况。 目前我国电力市场体系仍在不断完善,各地仍在优化现货市场规则并丰富辅助服务市场品种,未来需跟踪评估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保障机制下市场主体的收益情况,结合能源电力行业转型发展新形势,动态优化容量补偿标准。 在保障发电侧资源收益的同时,评估终端电价的可承受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杠杆作用,引导可靠装机容量的科学有序发展。

三是强化支撑未来容量市场发展的技术能力建设。 未来可通过容量市场形成反映可靠装机容量供需关系的价值信号,引导发电侧电源投资。 容量市场中通常可基于电力系统可靠性标准测算系统可靠装机容量需求,例如英国采用基于缺电时间期望(LOLE)指标的可靠性标准。 同时,需精准量化评估各类容量市场主体的可靠容量,目前主流容量市场通过历史峰值负荷时段主体的顶峰发电性能、基于可靠性的有效荷载能力(ELCC)和等效可靠容量(EFC)评估等方法确定。 未来需提前开展适应我国国情的容量市场技术能力建设,形成“政府可接受、各省(区、市)可推广、市场主体易理解”的规范方法。

综上所述,《通知》出台是完善构建电力多元价值体系、深化能源领域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现能源电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声明:以上信息仅代表发布者自身观点,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平台对其真实性负责。

大家都在看

广告
评论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平台立场。
全部评论
懂能帝AI助手
服务商入驻
服务商入驻
资讯投稿
资讯发布
视频发布
视频发布
在线客服
平台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