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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印发《促进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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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江苏省盐城射阳县人民政府印发《促进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及加快推动我县县级虚拟电厂建设,鼓励建立资源聚合平台,绑定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电力用户,包括具有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设施、智慧楼宇、用户侧储能等负荷作为整体,提高聚合资源的响应速度和精度,同步接入省市电力负荷中心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参与电网调控。
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项目落地。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两区两园”内生产企业、充换电设施等终端用户投资建设和运营用户侧储能项目。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等机制,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和经济性等因素,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企业用户投资建设新型储能设施、蓄能设施等,实现源网荷各侧储能多元化应用。
原文如下:
射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促进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促进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射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日
促进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省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119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射阳县域虚拟电厂建设,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设我县县级虚拟电厂,推动多元化的可调节资源池构建,促进虚拟电厂资源融入电网运行调节体系,引导虚拟电厂参与电力中长期、电力现货、电力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市场交易,到2027年底,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建成县级虚拟电厂1个,全县调节能力达到2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底,调节能力突破5万千瓦,建成园区级虚拟电厂1个,推动应用场景全面拓展。
二、鼓励虚拟电厂平台建设
1. 建设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加快推动我县县级虚拟电厂建设,鼓励建立资源聚合平台,绑定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电力用户,包括具有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设施、智慧楼宇、用户侧储能等负荷作为整体,提高聚合资源的响应速度和精度,同步接入省市电力负荷中心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参与电网调控。加快虚拟电厂市场运营机制研究,通过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和电能量交易等市场模式实现“源网荷储”灵活高效互动。支持园区级虚拟电厂、微电网建设,提升区域电网调节能力。对建成的虚拟电厂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首个项目补贴30万元,第二个项目补贴10万元,第三个项目补贴5万元。(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2. 实现虚拟电厂电力数据实时监测。依托县供电公司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射阳县虚拟电厂监测管理平台,具备虚拟电厂建户、资源监测、负荷预测等功能,推动县级虚拟电厂资源统一接入。推进虚拟电厂监测管理平台与电力营销、电力调度、电力交易等系统融合,支撑虚拟电厂资源接入、聚合、调控、运营、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县虚拟电厂监测管理平台紧扣辖区内虚拟电厂发展态势和管理需求,全面接入全县虚拟电厂实施动态监测,建设可调节资源库,支撑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提升区域电力调节能力。(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三、推动可控负荷有序发展
3. 推进智能微电网工程建设。结合工业企业、企事业单位、光储充场站等不同场景的用能特点,打造全品类微电网项目,到2027年底,微电网数量不少于8个,其中零碳园区内企业实现“零突破”;到2030年底,微电网数量突破15个,其中零碳园区内企业不少于3个。以智能微电网为重要资源载体和基本功能单元,支撑虚拟电厂深度参与大范围电力系统运行调节。智能微电网建设主体在搭建微电网能量管理系统时,要充分考虑系统的扩展性、兼容性、智能性以及政策合规性,保证系统具备平台互联能力,为微电网参与负荷调节夯实基础。(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供电公司)
4. 提升充换电设施车网互动水平。结合射阳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全县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能力,符合相关地方标准,鼓励存量充换电站开展功率拓扑改造。统筹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等市场主体,依托公交场站、园区等多种场景,持续推进“车网互动”、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示范站建设。推动全县超充、快充以及交流充电设施等全部实现车网互动功能,对于建成且具备V2G功能的充电设施,按设备容量给予10元/千瓦一次性建设奖补,该项全县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按照项目建成运营时间先后顺序发放。对于夏、冬两季尖峰时段参与反向放电的充电设施,给予1元/千瓦时的放电补贴,该项全县奖补总额不超过60万元,按照放电完成时间先后顺序发放。(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5. 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项目落地。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两区两园”内生产企业、充换电设施等终端用户投资建设和运营用户侧储能项目。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等机制,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和经济性等因素,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企业用户投资建设新型储能设施、蓄能设施等,实现源网荷各侧储能多元化应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供电公司、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6. 有序开展非工空调资源挖掘。持续优化非工业空调负荷管控模式,充分挖掘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商超、酒店、综合体、写字楼、大型场馆等非工场所可控潜力,构建可调负荷资源池。推动空调主体安装智能化管理设备,鼓励空调用户主动参与需求响应。在用电高峰时期,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得到授权后实施远程温度调节,实现用户侧空调节约用电。(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工信局)
四、拓展市场交易领域
7. 鼓励参与电力市场。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鼓励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多时间尺度(秒级、分钟、小时、日前)与多空间范围(地区、电网分区、节点)的可调节资源,匹配聚合目标,实现资源分层、分区、分类聚合,不断扩大负荷资源调节池,提高参与电力市场的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供电公司)
8. 有序参与需求响应。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4〕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支持虚拟电厂有序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充分发挥虚拟电厂在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能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虚拟电厂运营商运用智能化手段实现对多类型分布式资源的灵活调用,提升需求响应的精准度与实时度。支持虚拟电厂与电网企业、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协同创新,丰富需求响应服务类型,提高资源参与度。2030年底前,对接入县级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的企业,在省级补贴基础上,给予3元/千瓦的地方响应补贴,若年度内实施多轮需求响应,补贴金额按各轮响应容量最大值核定,该项全县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按响应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若存在多企业同时参与需求响应,按响应时长、响应容量赋系数发放,提高客户参与需求响应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各镇区)
9. 拓展综合能源服务。鼓励虚拟电厂积极应用先进技术手段,拓展综合能源服务范围,探索包括能源托管服务、综合能源管理、冷热电联供协同优化、能源大数据分析、节能降碳改造、碳资产开发与管理、聚合绿电交易等多元化商业应用场景。培育多元化商业模式,促进虚拟电厂业务向平台化、数字化、智能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加快形成虚拟电厂健康发展生态圈。依托射阳港零碳园区绿电绿证服务点,持续做好绿电绿证交易服务,全力支撑绿电交易需求。鼓励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光伏等资源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对于虚拟电厂聚合我县分布式光伏资源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的,实行梯度奖励:首个累计绿电交易规模达1亿千瓦时的,奖励10万元;首个累计绿电交易规模达2亿千瓦时的,奖励20万元。(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供电公司、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本实施意见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自5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过程中,要加强组织指导,重要事项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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