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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构建科学指标体系 引导国家级零碳工厂高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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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同步发布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通知》立足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定位,聚焦“建成什么样、应该怎么建、如何确保建设成效”等关键问题,引导建设单位从科学算碳、源头减碳、过程脱碳、协同降碳、智能控碳、碳抵销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系统推进零碳工厂建设。
一、核心指标突出目标约束,回答“建成什么样”
零碳工厂建设既要强调过程培育,也要明确目标约束。《通知》设置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三项核心指标,把国家级零碳工厂“建成什么样”转化为可衡量、可评估、可验证的目标要求。
单位能耗碳排放反映每消费一吨标准煤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零碳工厂建设涉及能源结构优化、能效水平提升、生产过程降碳、碳清除等多方面内容,不同行业、不同建设单位可以结合实际选择建设路径,但最终都要体现为边界内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同时,该指标与国家级零碳园区相关核心指标相衔接,有利于推动零碳工厂和零碳园区建设在评估导向上保持一致。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反映能源消费体系绿色低碳化水平。零碳工厂建设既要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也要从能源来源端加快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降低能源消费对应的碳排放水平。《通知》将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作为核心指标,引导建设单位在科学算碳基础上,摸清能源消费结构,结合生产工艺、用能负荷和资源条件,统筹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核电、非化石能源供热和制冷、生物质能、绿色氢氨醇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反映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物理可溯源能力。近年来,国际上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来源追溯和数据核查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国内看,绿电直连、工业绿色微电网、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加快发展,正在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企业用能场景更紧密结合,为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认定和溯源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撑。设置该指标,可以引导建设单位在扩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同时,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直接供给、就近利用和物理可溯源能力。
二、评估指标体系突出路径支撑,回答“应该怎么建”
评估指标体系既包括体现建成状态的核心指标,也包括支撑建设过程的其他评估指标。科学算碳是零碳工厂建设的基础,贯穿申报、建设、核算、报告和验收全过程;源头减碳主要通过三项核心指标集中体现;过程脱碳、协同降碳、智能控碳、碳抵销和信息披露等指标,则更多关注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支撑能力,引导建设单位把建设目标落实到重点任务和管理提升上。
过程脱碳聚焦生产过程节能降碳和低碳转型。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反映单位产出对应的能源消耗水平,节能装备应用占比反映高效节能装备应用情况,碳清除率则引导存在直接二氧化碳排放的建设单位探索工程技术清除路径。上述指标主要是引导建设单位围绕主要用能环节、关键工序和重点设备,持续开展节能降碳诊断、设备更新、工艺改造和系统优化,推动生产过程碳排放水平持续降低。
协同降碳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产品碳足迹分析占比和零碳供应链管理措施符合项数,体现建设单位不仅要降低自身运营边界内排放,也要通过产品碳足迹分析识别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重点环节,并通过绿色低碳采购、供应商培育、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运输等措施,带动上下游共同落实节能降碳要求。上述指标主要是引导建设单位把零碳工厂建设与供应链绿色低碳管理结合起来,推动减排工作由自身运营环节向产品和供应链环节延伸。
智能控碳聚焦提高数字化管理能力。能碳管理中心能源数据自动采集率和功能符合项数,强调建设单位要依托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能源和碳排放数据采集、监测、核算、分析、预警和决策支持能力。依托真实、准确、连续的能碳数据,建设单位可以识别主要用能环节、异常波动和节能降碳空间,支撑运行优化、工艺参数调整和减排措施跟踪评估,推动能碳管理从数据采集向过程管控和优化决策延伸。
碳抵销和信息披露聚焦建设信息公开透明。零碳工厂建设需要坚持应减尽减、减排优先,对碳排放、产品碳足迹、碳抵销和建设进展等关键信息,应通过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零碳工厂建设报告等载体定期公开披露。设置该项指标,可以引导建设单位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市场、产业链上下游和社会监督,提升零碳工厂建设的透明度和可信度。碳抵销作为零碳工厂建设路径中的补充性安排,其相关信息通过信息披露要求予以体现。
三、基本要求和目标要求分层设置,回答“如何持续提升”
《通知》对核心指标设置基本要求和目标要求,体现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坚持梯度培育、持续提升的工作导向。基本要求不是零碳工厂建成标准,而是进入国家级建设名单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在能源结构、碳排放水平、非化石能源电力利用、管理体系和数据质量等方面达到一定要求。设置基本要求,有利于把真正有基础、有潜力、有意愿的单位遴选出来,避免零碳工厂建设泛化、标签化,确保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具有较高起点和较强带动作用。
目标要求体现国家级零碳工厂建成状态的高标准定位。建设单位应立足现有基础,对照目标要求明确建设方向,并在建设方案中细化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形成分阶段推进、持续提升的建设安排。这表明,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不是静态达标,而是通过目标牵引、年度落实和持续改善,推动建设单位稳步达到目标要求的过程。
基本要求和目标要求共同构成“现在有基础、建设有目标、过程有提升”的建设逻辑。通过这种分层设置,《通知》明确了建设名单遴选的基础条件和评估验收的目标要求,引导建设单位在较高起点上分阶段推进、持续提升,体现了“高标准引领、分阶段推进、全过程培育”的工作思路。
四、全过程管理突出质量把关,回答“如何确保建设质量”
三项核心指标是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的重要约束条件,但不是零碳工厂建设的全部内容。达到核心指标目标要求,是申请评估验收的重要基础,但能否成为国家级零碳工厂,还要综合评估建设成效、路径合理性、数据真实性、管理规范性、带动作用等因素。
零碳工厂建设不仅要看“结果”,还要看“过程”;不仅要看“自身排放”,还要看“链上带动”;不仅要看“能源消费”,还要看“数据基础”和“持续改进能力”。因此,《通知》明确将申报材料作为后续跟踪管理、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要求建设单位对照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自我评估,定期报送年度建设进展、核心指标变化情况及有关绩效信息,并对建设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方案的情形作出程序安排,同时通过常态化跟踪、抽查核验和评估验收加强全过程管理。这表明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不是“申报即认定”,也不是“达标即结束”,而是以核心指标为牵引、以建设方案实施为重点、以年度自我评估和进展报送为支撑、以评估验收和持续披露为保障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机制。
评估指标体系既是衡量建设成效的“标尺”,也是引导建设单位转型的“路线图”。随着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将逐步培育形成一批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排放水平稳步降低、过程脱碳措施扎实、数据管理规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国家级零碳工厂,为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为培育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陈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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