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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东响应136号文新政落地!增量项目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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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内发改价费字〔2025〕661号),标志着蒙东地区新能源电价机制迎来重大变革。该方案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政策关键内容
1、新能源全覆盖进入市场
在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已基本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的基础上,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实现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2、现货市场规则完善
蒙东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全部新能源电量将参与现货市场中的实时市场。并设定了明确的申报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暂定为1.5元/千瓦时;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申报价格下限暂定-0.05元/千瓦时。
3、存量项目机制安排
针对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享受保障机制:
电量规模:
A、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光伏等项目:按实际上网电量执行
B、带补贴集中式风电、带补贴集中式光伏、风电供热试点项目风电特许权项目:
①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前,按照790小时、635小时、1900小时、1900小时对应的电量安排(2025年按照剩余月份相应比例折算):
②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按照380小时、420小时、760小时、720小时对应的电量安排。
机制电价:
纳入机制的电量执行0.3035元/千瓦时的保障电价(蒙东煤电基准价)。当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将适时调整机制电价水平。
执行期限:
纳入机制的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或投产满20年后,不再执行机制电价。
4、增量项目全面市场化
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将不再享受保障机制,完全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电价。暂不安排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
若后续如确需安排机制电量,将通过年度竞价方式确定:
- 参与范围: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加
- 竞价上下限及执行期限: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能源主管部门明确
- 竞价组织:由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制定规则并实施
- 监管要求:竞价规则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备案
5、差价结算方式
对纳入机制的电量,由国网蒙东电力公司每月按机制开展差价结算,将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前,市场交易均价原则上按照年度分月及月度发电侧中长期市场同类项目各时段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市场交易均价原则上按照月度发电侧实时市场同类项目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6、机制项目退出
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在执行期限内可以自主向国网蒙东电力公司申请退出部分或全部纳入机制的电量,自行参加市场。新能源项目执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内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
二、政策深度解读
1、市场化进程的关键一步
该方案标志着蒙东地区新能源电价形成机制从“计划+市场”双轨制向全面市场化的转变。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光伏等小型新能源项目纳入市场交易范围,实现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方案针对存量项目设置过渡性保障机制,既避免了对现有项目的收益冲击,又为全面市场化提供了缓冲期。0.3035元/千瓦时的机制电价与蒙东煤电基准价持平,体现了政策平稳过渡的思路。
2、价格形成机制的变革
蒙东将现货市场申报限价设定为 -0.05元至1.5元/千瓦时,价格波动区间为新能源参与市场提供了充分的价格信号空间。
负电价下限的设定,考虑了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如绿证、环境价值等),使价格信号能够更真实反映电力供需关系,引导新能源合理参与市场。
3、电力市场建设方向
方案明确要求蒙东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全部新能源电量参与实时市场,这将显著提升电力系统的实时平衡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及稳定运行。
对增量项目采用“先市场后竞价”的机制安排,既体现了市场化改革方向,又保留了政策调节空间,为后续根据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留有余地。
三、市场机会分析
1、存量项目:精细化运营成关键
对于存量项目,政策允许各发电项目在规模范围内每年自主确定执行机制的电量比例(不超过上一年),提供了灵活策略调整空间。项目业主可根据市场供需及对价格的判断,策略性分配机制电量和市场电量,保证整体收益最大化。
- 预期市场电价高时,多参与市场交易
- 预期市场电价低时,优先使用保障机制
2、增量项目:全要素竞争力决胜
增量项目完全市场化意味着收益水平将取决于全方位竞争力:
- 增加技术优势:高效率设备提升发电量
- 精准成本管控:降低发电成本,向智能化运维转型
- 提升交易能力:网架结构及出力负荷预测能力,对市场电价的把控
四、总结与展望
《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是全国首个落实国家136号文的省级细则。明确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并制定了相应的市场交易规则、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等。政策通过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实现了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平稳过渡。
随着2025年7月1日政策正式实施,新能源产业将进入全面市场化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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