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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高新区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 9月19日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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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发布西安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于2025年9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项目试点经审核筛选后,将逐级报省发展改革委评审。试点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评审通过后,列入绿电直连项目清单,后续批次试点项目工作根据本次试点项目建设情况适时开展,试点项目配套的新能源需按照陕西省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备案。
详情如下:
西安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
区内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发改委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相关安排,为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开发利用水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模式,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有关通知转发你们,并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区内有申报意愿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申报试点项目,按照要求编制申报书。并于2025年9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2套、电子版1套)报送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项目试点经审核筛选后,将逐级报省发展改革委评审。
二、试点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评审通过后,列入绿电直连项目清单,后续批次试点项目工作根据本次试点项目建设情况适时开展,试点项目配套的新能源需按照陕西省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备案。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
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5年8月4日
绿电直连试点项目申报书编制参考大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位置、项目类型(并网型或离网型)、建设内容等。明确投资主体构成、投建模式(自投、合资、合同能源管理等)、各方权利责任等。
(二)建设必要性
结合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周边电网接入条件、消纳空间等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建设时序
明确项目的建成投运时间,包含负荷、电源、储能和线路的建设进度计划。
二、建设条件
(一)负荷建设条件
负荷形成基础及有关投资协议情况。
(二)电源建设条件
新能源资源禀赋、选址等情况。
(三)储能建设条件
储能电站选址、技术路线和安全措施等情况。
三、总体方案
(一)总体方案
根据用电需求、负荷特性、新能源出力特性等明确项目负荷、电源、直连线路、储能的整体方案。
(二)源荷匹配分析
分析电源与负荷的匹配性,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测算新能源利用率、最大的负荷峰谷差率等指标。
四、建设方案
(一)负荷建设方案
负荷类型(存量或增量)、所属行业、规模等。
(二)电源建设方案
电源类型、是否已纳入我省开发建设方案、设计与布置方案等。
(三)直连线路建设方案
明确直连线路的建设主体(负荷或电源企业),说明线路路径、电压等级、长度和导线选型等。尽量减少交叉跨越,确需跨越的提出安全措施。
(四)储能建设方案
储能建设规模、设计与布置方案等。
(五)接入系统方案
并网型项目的接入方案、二次系统配置等。
五、系统安全评估
系统风险、用电安全、电能质量等方面的评估分析,提出具体技术措施。
六、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进行项目整体投资估算,包含负荷、电源、直连线路、储能等各部分的投资构成,测算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
(二)效益分析
分析绿电直连项目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减少碳排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效益。
七、支持性文件
1.项目投资主体工商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
2.负荷建设的核准(备案)文件或负荷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
3.若绿电直连项目的电源为新建项目,提供县级自然资源、林业、环保、压矿、文物、军事等部门支持意见。若电源为在建项目,提供电源企业与负荷企业的合作协议。
4.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提供购售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以及电力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等事项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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