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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2025年甘肃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问题记录清单(更新至9月5日)

2025-09-09 17:35
发布者:旧能新能都是能
来源:旧能新能都是能
标签:136号文机制电价甘肃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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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2025年甘肃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问题记录清单(更新至9月5日),合计47个问题。

详情如下:

关于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

Q:甘肃竞价的通知文件为提及保函相关事项,请问是否需要缴纳保函,什么时间提交?金额有什么要求?

按照《甘肃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机制电量竞量竞价流程不需提交履约保函。

Q:今年不参与第一批次竞价,是否可以参加第二批次竞价?

可以,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原则上在每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次年竞价,当次竞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当次竞价入选公布的项目不可再次参与后续竞价。

Q:根据竞价细则中“若本次参与竞价未中标,可参与后续项目竞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若不参与第一批项目竞价,仍可参与第二批即后续项目的竞价

可以,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原则上在每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次年竞价,当次竞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当次竞价入选公布的项目不可再次参与后续竞价。

Q:对于中标机制电量,具体结算方式怎么样的?该部分电量是否需要纳入现货市场运行

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纳入机制的电量,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差价结算费用=机制电量×(机制电价-新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差价结算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Q:若参与本次竞价,是每年开展一次竞价,还是一次竞价结果适用于未来十二年?

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入选项目执行期限12年。入选时已投产的项目起始时间按入选项目公示竞价周期首月确定;入选时,未投产项目起始时间按项目申报的投产时间确定,若入选项目未按期投产,实际投产前覆盖机制电量自动失效,执行期限不顺延。如实际投产时间较申报投产时间晚于6个月及以上,该项目当次竞价入选结果作废,具体事宜按照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协议执行。即,参与竞价1次、本次竞价结果适用未来12年。

Q:细则规定存量项目需要首次申报在哪里申报?

存量项目申报待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公布存量机制电量项目清单公布后开展,请您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Q:如果竞得机制电价后,想要退出的话,退出时间要什么限制,是否可随时退出?

可随时提交退出申请,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已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执行期限内可自愿申请退出。新能源项目执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内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已退出机制范围的,机制电量规模不再递补。

Q:参与竞价项目,未纳入机制电价是否可以明年继续参加?

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原则上在每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次年竞价,当次竞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当次竞价入选公布的项目不可再次参与后续竞价。

Q:未入选机制电价或未参与竞价,是否可以参加电力市场交易(含中长期、现货、挂牌交易、集中竞价、撮合交易等)?

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可以参加电力市场交易。

Q:竞得机制电价后续执行,是每年都变,还是十年都按照一个价格执行?

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入选项目竞得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即未来12年机制电价按照本次竞价确定的结果执行。

Q:项目备案证和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不一致,是否影响竞价?

参与竞价的项目公司与省级建设计划、核准备案文件中项目单位所属的最高控股单位一致的不影响本次竞价,否则不符合本次竞价要求。

Q:当前企业法人信息与备案证上的法人信息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参与竞价的项目公司与省级建设计划、核准备案文件中项目单位所属的最高控股单位一致的不影响本次竞价,否则不符合本次竞价要求。

Q:机制电价电费结算,按照申报投产时间的次月1日执行,如果提前投产,是否提前的时间不执行机制电价?

是的,机制电价自申报投产时间的次月1日开始执行。

Q:价格出清之后所有的项目都必须履约吗?也就是说价格出清之后,报价高于出清价格的公司也必须按照出清价格出售电力吗?

入围政府公布的竞价结果清单项目才能纳入机制电价,竞得机制电价的企业必须按照该价格执行,执行期限内可自愿申请退出。对纳入机制的电量,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将新能源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用

Q:今年不参与首次竞价,今年还有竞价机会吗?退出竞价有没有其他渠道(中长期交易等)可以卖电,价格是多少?

1.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原则上在每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次年竞价,当次竞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当次竞价入选公布的项目不可再次参与后续竞价。

2.退出竞价的项目可正常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含中长期交易等)。价格由市场形成。

Q:核准(备案)文件有变更,是上传原文件还是变更后的文件?

需上传原件和变更后的文件。

关于分布式光伏:

Q:上传资料中有设备供应发票这一项。 设备供应发票需要普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没有税点的要求)?设备发票的金额需要和备案证上的金额保持一致吗?

通过网上国网提交分布式光伏竞价申报时,设备供应发票可不上传。

Q:文件里说需要出具乡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是不是只要乡镇一级盖章就行。或者县一级盖章。

《供电营业规则》释义:对于未取得农村宅基地权属证书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证书的,可将乡镇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依据。

Q:分布式未投产项目(6个月内可以完全投产)用提交履约保证函吗?

按照《甘肃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竞量竞价项目不需要履约保函。

Q:一个已实名认证的手机号账户下可以绑定多少个电站,是否有上限?

无上限制,建议根据单个人员实际承载能力绑定。

Q:操作手册中的截图显示需要户主身份证,是否需要法人身份证?

自然人户用光伏需要上传户主身份证,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需要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Q:自然人建好电站后,如果不参与这次的竞价,之后的电价是怎么计算?

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规定: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若您是6月1日之后投产的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如不参与本次竞价,则无机制电量、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

Q:自然人现在还没有装光伏,发改委的备案还没有下来,但2025年12月31日之前肯定能够完成进行投产,这种情况可以进行参加这次的竞价吗?

不可以。《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附件《甘肃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规定,分布式光伏未投产项目参与竞价申报时,项目备案文件是必须提供的资料之一。

Q:备案文件现在拿到80千瓦证明,还有20千瓦未下发,这种情况可以参加这次的竞价申报吗?如可以参加之后需要补交什么材料?

《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附件《甘肃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规定,分布式光伏未投产项目参与竞价申报时,除提供项目备案文件外还需提供分布式项目户号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否则不可以参与本次竞价。

Q:项目绑定阶段,仅输入备案文件项目代码绑定项目,不输入发电户编号查询项目信息,是否可以?

建议优先通过查询发电户号进行绑定操作。

Q:2025年8月并网的一般工商业(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可以参与竞价吗?

全容量并网时间在8月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以参与本次竞价。

Q:今年7月份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公司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上网电价全部参与市场交易,可以参与这次电价竞争么?

全容量并网时间在7月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以参与本次竞价。

Q:如果今年没有竞价成功下年是否还可以竞价;竞价一次可以档一年还是十年;下年几月份竞价

1.根据《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量竞价组织公告》规定:当次竞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当次竞价入选公布的项目不可再次参与后续竞价。

2.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规定: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竞价机制执行期限为12年。

3.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规定:原则上每年10月底前组织次年竞价。

Q:7月份投产的分布式光伏有资格参加竞价吗?

根据《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量竞价组织公告》规定:2025年分两个批次组织新能源同场同权竞价。第一批次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已投产和计划投产的新能源项目。第二批次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已投产和计划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当次竞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当次竞价入选公布的项目不可再次参与后续竞价。

关于风电和集中式光伏:

Q:由于公司人事调整,2025年7月底变更了营业执照法人,导致新登记的营业执照法人与存量项目的电力业务许可证、项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的法人不一致。与增量项目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法人也不一致。请问:1.对于存量项目是否需要重新变更电力业务许可证,重签项目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或者附一个情况说明?2.在增量项目参与竞价时,法人变更是否会对竞价资料审核造成影响?需如何解决?

1.本次竞价公司只涉及增量项目,由于企业法人变更引起存量项目资料变更涉及的相关工作要求,请关注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及后续工作通知。

2.由于企业法人变更引起增量项目资料变更,请项目单位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Q:新风场在12月20号并网,但未参与第一批次竞价,后期能否参与第二批次竞价?

可以,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原则上在每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次年竞价,当次竞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当次竞价入选公布的项目不可再次参与后续竞价。

Q:新风场参与第一批次竞价后并中标,如果2025年12月31号之前未按期全容量并网,2025年下半年已经分配机制电量会怎么处理,以及有无惩罚措施

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若入选项目未按期投产,实际投产前覆盖机制电量自动失效,执行期限不顺延。如实际投产时间较申报投产时间晚于6个月及以上,该项目当次竞价入选结果作废。

Q:如果新风场申报的是11月1日并网,实际并网时间为2026年7月1号,超过申报的6个月,该风场的竞价入选结果是否作废,及惩罚措施是什么?若作废,作废后是否能参与下一批次竞价?文件里写道 "具体事宜按照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协议执行",请问具体是差价协议的哪一条?

1.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明确:如实际投产时间较申报投产时间晚于6个月及以上,该项目当次竞价入选结果作废。

2.根据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中附件《甘肃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明确:当次竞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当次竞价入选公布的项目不可再次参与后续竞价。该项目已入选,虽然受到作废处理,不能参与下一批次竞价。

3.请关注后续公布的配套细则和市场交易规则。

Q:我司集中式光伏场站预计11月全容量并网。若不参与2025年第一批次机制电价竞价申报,可以参加2026年的机制电价竞价申报吗?

可以,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原则上在每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次年竞价,当次竞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当次竞价入选公布的项目不可再次参与后续竞价。

Q:某风电场电力业务许可证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早于2025年5月31日,是否可判断为存量项目?

是的,属于存量项目。

Q:入驻只有两个场站,但是规划建设接入并网管理-项目维护有5个场站

正在组织对相关项目信息核查,请联系本地市区域发展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调整,将不会影响您竞价申报正常进行。

Q:中广核甘肃瓜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当中的项目列表中有一个中核玉门若华400MW风电场不属于该公司,请核查。

正在组织对相关项目信息核查,请联系本地市区域发展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调整,将不会影响您竞价申报正常进行。

Q:中广核甘肃瓜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当中的项目列表中有一个中广核酒泉肃州区1万千瓦/2小时微电网储能(配套储能)不属于该公司,中广核酒泉肃州区1万千瓦/2小时微电网储能(配套储能)应该属于中广核甘肃酒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正在组织对相关项目信息核查,请联系本地市区域发展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调整,将不会影响您竞价申报正常进行。

Q:“新增入驻”异常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Q:上传资料出现异常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Q:中广核甘肃瓜州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项目列表中存在重复维护的项目,①“中广核甘肃瓜州风力发电酒泉北大桥第八风电场A区项目200.0MW发电工程”与“中广核桥六第二风场”重复;②“中广核北大桥第八B区(南)100MW”与“中广核甘肃瓜州北大桥第八风电场B区200兆瓦项目”重复。建议增加项目删除按钮,由发电企业自己核对并删除多余重复项目信息维护。

正在组织对相关项目信息核查,请联系本地市区域发展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调整,将不会影响您竞价申报正常进行。

Q:民勤启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项目列表中“启程民勤红沙岗100MW风电场(配套储能)”不属于民勤启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应属于民勤启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正在组织对相关项目信息核查,请联系本地市区域发展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调整,将不会影响您竞价申报正常进行。

Q:甘谷汇能风电有限公司下设:甘谷白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甘谷古坡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企业认证后在规划建设 - 接入并网管理 - 项目维护时候发现缺少甘谷古坡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多出甘肃亿恒武威凉州区200MW立体治沙光伏电站。

正在组织对相关项目信息核查,请联系本地市区域发展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调整,将不会影响您竞价申报正常进行。

Q:新增甘谷古坡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过程中,建设情况无法选已建成。开工时间、并网时间均无法选择2022年。如何新增,现保存后暂未提交。

请联系本地市区域发展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调整。

Q:“十四五”第一批已经并网集中式风电发电量是否纳入机制电量?如何申报?是全量申报还是按比例申报?

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后续将公布存量机制电量项目清单公布后开展,请您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Q:关于全容量并网认定时间,文件中提及到以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并网时间为准,这是明确的并网时间是指机组投产时间还是电力业务许可证发证时间?

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风电、光热发电项目以电力业务许可证明确的并网日期作为投产时间。即电力业务许可证(副本)该项目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时间。

Q:带国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申请机制电价后国补还可以正常领取吗?

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继续执行原有规定。

声明:以上信息仅代表发布者自身观点,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平台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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