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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6年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将启动!含挂牌交易、双边协商交易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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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电力市场零售交易的通知(交易〔2026〕YP0001号),参与主体包括已注册生效且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与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等聚合资源。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的交易方式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交易两种,零售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任意一种方式。
虚拟电厂运营商与聚合资源的套餐交易方式为双边协商交易方式,以聚合单元及其聚合资源为单位,由聚合单元发起聚合类零售套餐签约。
挂牌交易指售电公司发布标准化零售套餐,用户自主选择摘牌确认。开展挂牌交易的零售用户初次选定购买售电公司发布的标准化零售套餐,摘牌结果24小时后生效。未生效期间允许零售用户取消摘牌一次;如零售用户取消并再次选定购买任意标准化零售套餐,则此次摘牌结果即生效。
双边协商交易指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双方协商达成的定制化交易,包括零售用户发起协商、售电公司发起协商两种方式。开展双边协商交易的零售用户一经确认购买售电公司的定制化零售套餐,交易结果立即生效,不可取消。
关于交易品种及交易时间:
年度套餐:交易标的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终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交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的工作日9:00-17:00。
月度(含多月)套餐:交易标的起始时间为次月1日,终止时间不超过当年12月31日,交易履约周期最短为一个自然月。交易时间为每月工作日9:00-11:00、15:00-17:00,截止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截止日期相应提前)。
零售套餐变更:交易时间为每月工作日9:00-11:00、15:00-17:00,截止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截止日期相应提前)。
关于交易参数:
常规电能量套餐:
1.“固定价格”套餐
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约定套餐电价,不随市场行情浮动。
2.“市场均价+服务费”套餐
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在市场均价的基础上,约定售电公司提供电力市场化服务的服务费。根据双方是否选择分时段签约,分为不分时段套餐、分时段套餐。
3.“价差分享/分摊”套餐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约定的套餐电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本售电公司购电均价低于或高于基准价的部分,按约定的比例分享或分摊给用户。
绿色环境权益套餐:零售用户通过其签约的售电公司购买绿电,在常规电能量套餐的基础上,约定由零售用户承担的绿电环境权益价值。
上述各类套餐的价格形成方式、具体参数及有关说明详见交易规则。
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和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类聚合单元,合计代理零售用户参与全年零售交易电量不超过上年度全省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电量的15%,售电公司和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类聚合单元的交易电量计算标准为其代理零售用户签约月之前12个月的日均用电量(以交易平台信息披露数据为准)x签约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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