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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浙江新能源正式开启全量入市结算 这笔“收益账”怎么算?

2025-12-27 17:02
发布者:星河入梦
来源:星河入梦
标签:136号文机制电价浙江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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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将正式施行,实施后,浙江省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将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全面执行市场化的上网电价。市场外,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实行“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机制”。

市场化电价怎么算?机制差价电费怎么算?收益能得到保障吗?针对公众最关心的一系列问题,小e为你详细解读!

政策解读

核心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136号文”),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上网电价将由之前固定的协议价格改为每月波动的市场化电价;同时通过机制电价差价结算方式,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

新能源入市后,新能源项目计算公式如下:

新能源项目收益=上网电费+机制差价电费

=上网电量×上网电价+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交易均价)

为做好改革政策衔接,浙江按照国家136号文要求,印发了《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浙发改能源〔2025〕250号),以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投产为界,区分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并分别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以保障新能源收益相对平稳。

关键说明:

统调新能源项目:直接参与现货市场,其上网电价、上网电费按现货市场规则结算;

其他新能源项目:作为价格接受者间接参与现货市场,其上网电价按现货实时市场同类项目(分风电、光伏)月度平均价格(简称“市场交易均价”)结算。

小e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机制电价差价结算相关的政策信息梳理如下:

2026年1月1日起!浙江新能源正式开启全量入市结算 这笔“收益账”怎么算?__2026年1月1日起!浙江新能源正式开启全量入市结算 这笔“收益账”怎么算?

结算规则已经学习得差不多了,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结算案例吧:

政策解读

结算算例

算例1:存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

发电户A为2017年7月10日全容量投产的存量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实际装机容量和备案容量均为100千瓦,并网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项目年发电小时数标杆为1100小时,机制电量比例为100%,机制电价为0.4153元/千瓦时,年度机制电量上限为110000千瓦时。

假设该发电户2026年1-2月已结算的机制电量为15000千瓦时,2026年3月上网电量为8000千瓦时,3月同类项目市场化交易均价为0.336元/千瓦时,则3月该发电户的收益计算过程如下:

2026年3月上网电费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上网电价=8000×0.336=2688元

2026年3月机制差价电费

计算机制电量

该项目年度机制电量上限=min(实际装机容量,备案装机容量)×项目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机制电量比例=100×1100×100%=110000千瓦时

截至2月底,该项目年度剩余机制电量=110000-15000=95000千瓦时

月度机制电量=当月上网电量×机制电量比例=8000×100%=8000千瓦时

由于当月机制电量8000千瓦时小于年度剩余机制电量95000千瓦时,因此当月机制电量正常结算。

机制差价电费

机制差价电费=(机制电价-市场交易均价)×机制电量=(0.4153-0.336)×8000=634.4元

2026年3月合计收益

合计收益=上网电费+机制差价电费=2688+634.4=3322.4元

小结:从计算中可看到,浙江在落地136号文时,明确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为0.4153元/千瓦时,充分保障了存量新能源项目与现行价格的有效衔接,虽然每月的上网电价会随着现货市场的波动而有变化,但是通过机制电价差价结算,存量新能源项目每月的上网电费收益几乎无影响。

算例2:参与绿电的存量集中式新能源项目

发电户B为2022年5月18日全容量投产的存量非统调新能源光伏项目,该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与备案容量均为10兆瓦,并网方式为全额上网,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项目年发电小时数标杆为1100小时,机制电价为415.3元/兆瓦时。该项目2025年1-5月累计绿电结算电量占其2025年1-5月累计上网电量比例为62.5%,同时期全省统调新能源项目绿电结算电量比例为55%。

假设该发电户2026年1-10月已结算的机制电量为4550兆瓦时,11月上网电量900兆瓦时,11月绿电合同电量为520兆瓦时,对应用电户电量为550兆瓦时,绿电合约电价为410元/兆瓦时,绿证价格为10元/兆瓦时,11月同类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为340元/兆瓦时,则11月该发电户的收益计算过程如下:

2026年11月上网电费收益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上网电价=900×340=306000元

2026年11月机制差价电费

计算机制电量比例

参与过绿电交易的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1-Min(该项目2025年1月至5月累计绿电结算电量占其2025年1月至5月累计总上网电量比例,2025年1月至5月全省统调新能源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2025年1月至5月全省参与绿电交易统调新能源的上网电量比例)=1-Min(62.5%,55%)=45%

计算机制电量

该项目年度机制电量上限=min(实际装机容量,备案装机容量)×项目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机制电量比例=10×1100×45%=4950兆瓦时

截至10月底,该项目年度剩余机制电量为:4950-4550=400兆瓦时;

11月机制电量=上网电量×机制电量比例=900×45%=405兆瓦时;

由于当月机制电量405兆瓦时大于年度剩余机制电量400兆瓦时,因此11月实际结算的机制电量为400兆瓦时

机制差价电费

机制差价电费=(机制电价-市场交易均价)×机制电量=(415.3-340)×400=30120元

2026年11月绿电电能量电费

绿电电能量电费=当月绿电合同电量×(绿电合约电价-月度市场交易均价)=520×(410-340)=36400元

2026年11月绿证收益

计算绿证结算电量

当月绿电合同电量=520兆瓦时,

当月扣除机制电量的剩余上网电量=900-400=500兆瓦时,

对应用电户电量=550兆瓦时,

当月绿证结算电量=min(当月绿电合同电量、扣除机制电量的剩余上网电量、用电户电量)=500兆瓦时

计算绿证收益

绿证收益=绿证价格×绿证结算电量=10×500=5000元

2026年11月合计收益

11月收益=上网电费+机制差价电费+绿电电能量电费+绿证收益=306000+30120+36400+5000

=377520元

小结:根据《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有关条款,“参与过绿电交易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根据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其总上网电量比例计算,并设置比例上限最小值”,因此这类项目的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会与大多数项目不一样,对应的年度机制电量上限也同比例有变化。

另外,根据《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3.0版)》发电企业(含分布式聚合商)、批发用户及售电公司的绿电电能量作为中长期合约的一种,按差价合约方式进行结算。绿证部分按当月合同电量(分解后)、发电企业扣除机制电量的剩余上网电量、电力用户用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结算电量。2025年1-5月参与过绿电交易的新能源项目虽然机制电量比例可能会低于其他新能源项目,但是仍然可以通过绿电交易获取绿电电能量电费和绿证收益。

算例3:增量新能源项目

发电户C是2025年9月20日全容量投产的增量集中式光伏项目,该项目实际装机容量和备案容量均为20兆瓦,并网方式为全额上网,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项目年发电小时数标杆为1100小时。

假设该项目于2025年12月参与竞价,12月8日竞价结果公布显示:该项目年度中标机制电量为19000兆瓦时,中标机制电价392.9元/兆瓦时,机制电价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期限为12年。

假设该发电户2026年1-3月累计结算机制电量为5200兆瓦时,2026年4月上网电量为2000兆瓦时,当月同类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为328元/兆瓦时,则4月该发电户的收益计算过程如下:

2026年4月上网电费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上网电价=2000×328=656000元

2026年4月机制差价电费

计算机制电量比例

机制电量比例=中标机制电量/全年理论发电量=19000÷(20×1100)=86.36%

计算机制电量

该项目年度机制电量上限=年度中标机制电量=19000兆瓦时

截至3月底,该项目年度剩余机制电量=19000-5200=13800兆瓦时

月度机制电量=当月上网电量×机制电量比例=2000×86.35%=1727.2兆瓦时

由于当月机制电量1720兆瓦时小于年度剩余机制电量13800兆瓦时,因此当月机制电量正常结算。

机制差价电费

机制差价电费=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当月市场交易均价)=1727.2×(392.9-328)=112095.28元

2026年4月合计收益

合计收益=上网电费+机制差价电费=656000+112095.28=768095.28元

小结:根据《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有关条文,增量新能源项目的机制电价和年度机制电量规模以中标结果为准,在参与竞价并获得机制电价前,只按市场化电价结算上网电费,机制差价电费在竞价结果公布后次月1日起按照中标结果开展结算。

目前浙江2025年第一次竞价结果已于12月公布,2026年1月1日起首批参与竞价的项目即可按照中标结果执行机制电价。对于2025年6月1日后新投产的增量分布式项目以及第一次竞价未中标的增量集中式项目,暂不开展机制电价差价结算,需等第二次竞价后,根据公布的竞价结果结算机制差价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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