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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光伏组件回收步入系统化新阶段

2026-04-17 18:06
发布者:小懂
来源:小懂
标签:光伏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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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是对既往政策的延续、深化和具体化,同时针对光伏组件特性提出了更系统且可操作的要求。

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已实现全球领跑,累计装机容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随着早期并网的光伏电站逐步进入设计寿命周期,叠加运维淘汰、技术迭代、破损报废等因素,光伏组件的“退役潮”即将来临。

光伏组件回收技术_光伏组件回收概念股_

为应对这一挑战,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光伏组件退役与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前瞻性、系统性的政策框架。

退役潮在即,回收链条存难点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实现跃升,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持续领跑全球,已成为我国电力供应的增量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2025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30.9%,占全球光伏总装机容量的47%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规划,到2030年,新能源将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光伏产业作为核心力量,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新型电力系统的稳定与效率。

一般光伏组件的设计寿命通常为25~30年,2010年左右,我国光伏装机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结合实际运行维护等因素,首批大规模装机组件已逐步进入退役期。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预测,2030年后,我国将迎来光伏退役高峰期,年退役规模将达18吉瓦、废弃量约140万吨;到2040年,光伏组件累计退役规模将达253吉瓦、废弃量约2000万吨。

然而,我国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是技术瓶颈突出,组件拆解难度大,对于硅、银、铜、铝等有价组分的高效环保提纯技术尚不成熟,导致资源浪费、回收经济性差;二是组件报废判定标准、回收技术规范、再生材料产品标准等尚未统一;三是光伏组件生产制造企业、发电企业、回收利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分布较为分散、空间距离较远,缺乏规范的回收网络与交易平台,责任链条和边界不清晰;四是光伏组件若处置不当,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且其中的铅、氟等有害物质还可能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因此,必须从循环经济战略高度和能源产业全局出发,系统性应对光伏退役问题。

政策持续上新,光伏退役治理再添新规

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已形成从法律基础、战略规划到专项行动的系统性政策框架。200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步入法治化轨道。同时,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其中,《“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并前瞻性指出光伏组件等新型废旧产品回收拆解难度大,需提升高质量循环利用能力。2024年《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将“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列为重点任务。2025年《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作为首个系统性专项文件,要求构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体系。

针对新能源设备退役,我国发布了多个专项政策,以对其深化管理。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围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新兴固废,统筹布局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探索综合利用路径。同年,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也要求推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新型固废回收利用。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我国风电、光伏领域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工作做出全面、系统部署,提出了2025年和2030年两阶段目标。

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其系统性地规定了从拆卸、收集、运输、贮存、拆解、综合利用到处置的全流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在此背景下,3月由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可以视作对既往政策的延续、深化和具体化,针对光伏组件特性做出了更系统且可操作的规定。

从源头到末端,光伏回收全链条破局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积极推进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指导意见》及时响应规划要求,并针对光伏组件这一特定产品的退役与利用难题提出系统性、可操作的政策要求,标志着我国光伏循环经济将进入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

《指导意见》明确设定了分阶段量化发展目标,为产业发展提供清晰指引。根据部署,到2027年,我国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相关技术将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量累计达到25万吨;到2030年,将全面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紧密、产能布局合理、可有效应对大规模退役潮的综合利用能力。这些量化目标不仅释放了明确的产业规模预期,也为正规回收企业提供了稳定的政策保障和市场指引,助力行业有序发展。

强化源头绿色设计是《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文件明确提出推动光伏产业向循环集约型转型,详细列举了无氟背板、无铅焊带等绿色材料的应用方向,创新性提出“提升再生材料使用比例”的要求。通过支持组件零部件生产企业与再生资源企业深化合作,鼓励组件企业优先采购再生材料含量高的零部件,从产品设计源头构建逆向回收便利条件,逐步形成“设计—生产—回收—设计”的闭环发展模式。通过明确标准、规范流程、搭建平台,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短期内可能增加研发成本和管理难度,但长期来看有助于企业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提升产业竞争力。

针对光伏组件回收过程中的经济性和环保性瓶颈问题,《指导意见》将关键技术攻关作为重点任务,对拆解与高价值材料提纯等核心环节做出详细部署。在拆解环节,推广“即到即拆”模式,有效解决光伏组件分布分散、运输成本偏高的行业痛点;在分离与提纯环节,明确多项高效分离工艺的研发方向,重点聚焦组件中银、铜等价值较高的金属材料回收,着力提升回收产业链的经济性,推动产业实现环保与效益双赢。

在产业布局与协同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优化产能布局、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光伏电站等报废组件产生方与综合利用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同时,引导行业结合退役光伏组件的产地、产量及区域发展特点合理布局产能,鼓励就近就地开展综合利用,降低运输成本,推动光伏组件综合利用产业向规模化、集聚化方向发展,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升级。

为保障政策落地见效,《指导意见》明确将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制度保障体系。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快制定管理办法,厘清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各方主体责任;通过完善技术标准,提升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检测认证能力;加快研究制定行业规范条件,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此外,该文件还明确要求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为合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先进技术的专项扶持力度,多维度为光伏组件的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指导意见》的出台与实施,对光伏产业以及新能源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一方面,通过构建光伏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将光伏的绿色属性从发电环节延伸至前端设计制造与报废回收利用环节,确保了产业发展的“全绿色”底色;另一方面,构建高效的组件回收利用体系,将有助于增强整个光伏产业链的韧性,助力产业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转型。

同时,《指导意见》也推动我国在光伏组件回收这一全球性新兴领域率先形成系统化的政策框架、标准体系与技术支撑体系,这不仅能把我国光伏制造业领域的规模优势转化为绿色循环经济的体系优势和国际竞争实力,还有助于我国产业企业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持续巩固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国际领先地位,为全球光伏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可信赖的中国方案。

(作者供职于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战略与规划研究所。编辑:赵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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