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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县:发展农光互补项目 探索绿色低碳能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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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河南省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濮阳县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推广绿色模式。综合利用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及新型储能模式,发展农光互补项目,探索绿色低碳能源模式。加快温室大棚节能改造,对全县老旧设施农业大棚进行改造,推广节水节能技术。鼓励现代设施种植示范园区推进种养结合生产模式,试点建设立体种植、鱼菜共生等循环农业模式,培育壮大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主体,推进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确保畜禽粪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原公告如下:
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濮阳县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构建现代化设施种植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根据《濮阳市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5-2027年)》(濮政办〔2025〕11号),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濮阳县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393-3211024
电子邮箱:zzygpy@sina.com
附件:濮阳县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濮阳县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
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构建现代化设施种植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濮阳市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5-2027年)》(濮政办〔2025〕1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全县设施种植业总面积稳定在17万亩左右,总产值突破15亿元,对农业产值的贡献率提高到13%,蔬菜类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达到5个,豫农优品达到7个,绿色食品达到10个,设施种植收入占农民居民经营净收入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施用地挖潜增效工程
1.合理规划布局。以乡镇为单元统筹制定设施农业用地选址指引并实行上图作业,坚持县统筹、乡实施、村参与,以县城、乡镇周边为重点,结合全域土地整治实施为设施种植业项目用地腾挪空间,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设施种植业,确保三年内分批分步为每个行政村安排相对集中的100亩左右的用地空间,重点优化耕地、园地、林地及乡村建设用地布局,引导一般耕地向设施种植规模化生产基地集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2.拓展用地来源。积极探索多元化设施用地来源,充分利用空心村腾退土地等非耕地资源,鼓励企业和个人发展现代设施种植业,有序推进非耕地现代设施种植园区化发展。对于设施农业用地落实困难的行政村,以乡镇(办)为单位,通过土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统筹调剂土地资源。严格落实“田长制”,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机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精准执法,确保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二)实施标准园区建设提质工程
3.制定发展规划。坚持集中连片、组团发展,结合我县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设施种植发展规划。规划“一核、三带、多园”整体布局。“一核”即在挥公大道以南、金堤以北、工业路以东、106国道以西打造4000亩左右的设施种植核心区,与濮阳县金堤两侧文旅资源协同发展,充分挖掘现代设施种植、精品鲜果采摘、特色农事体验、休闲生态观光等现代农业的多元价值,聚焦我县厚重历史文化资源,推动西至濮上路、东至106国道,南至帝舜大道、北至挥公大道,覆盖面积约3.9万亩狭长区域的农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全县乃至全市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亮点。“三带”即215省道(濮渠路)精品瓜果产业带、101省道(帝舜大道东延)特色食用菌产业带、305省道精品丝瓜产业带。“多园区”即每个乡镇所属行政村建设一个设施农业生产园区,或者建设多村联合设施种植园区。重点发展丝瓜、食用菌、叶菜、西红柿、葡萄、西瓜、甜瓜、草莓等八大产业。全县各乡镇结合自身区域优势、产业特点、产业基础和各村的实际情况,科学编制自身的设施种植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4.建设设施园区。在核心区内,依托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农业校外实训基地,按照产业特色化、运营专业化、设施智慧化的标准,建设1个1000亩左右的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集中展示先进的设施农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示范引领核心区乃至全县设施农业发展;按照设施相对完善、能够联农带农的标准,在五星乡建设一个500亩左右的精品葡萄生产园区;按照工厂化、智能化、规范化的标准,在胡状镇建设一个500亩左右的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园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5.完善配套设施。加大对设施种植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园区内道路、灌溉、排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化农业设施,如智能温室、自动化灌溉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提高园区生产管理的智能化水平。配套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车间、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园区综合效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三)实施特色设施种植培育工程
6.培育特色品种。对全县地方特色种植品种进行普查和筛选,加大对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通过提纯复壮、品种改良等技术手段,提高其品质和产量,打造具有濮阳地域特色的设施种植产品。依次推进文留丝瓜、子岸甜瓜、龙乡木耳、柳屯西瓜、胡状食用菌、五星葡萄等特色种植项目,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至2027年,全县特色设施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各乡镇〔办〕)
7.打造特色品牌。加强特色设施种植产品品牌建设,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和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创建活动,通过质量提升、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品牌包装、宣传推广等方式,争取三年内培育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10个、“豫农优品”7个、“濮农优品”10个等区域品牌,提升特色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举办特色农产品展销会、文旅促销费等活动,展示濮阳县特色设施种植产品,打造地方特色农业品牌名片,推动“濮”字号农产品“出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体旅局、各乡镇〔办〕)
(四)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8.创新平台建设。建设“科技小院”,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素养,为全县设施种植业发展培育“土专家”。加强与河南省农科院、濮阳市农林科学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濮阳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产学研联合创新机制,在现代设施种植业专用品种选育、智能装备研发、智能温室建造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县科协)
9.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与知名农林高校合作,优化高素质农民培训,以49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973个家庭农场、997个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围绕电商销售、设施管理等内容,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致富带头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
(五)实施生态绿色转型工程
10.推广绿色模式。综合利用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及新型储能模式,发展农光互补项目,探索绿色低碳能源模式。加快温室大棚节能改造,对全县老旧设施农业大棚进行改造,推广节水节能技术。鼓励现代设施种植示范园区推进种养结合生产模式,试点建设立体种植、鱼菜共生等循环农业模式,培育壮大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主体,推进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确保畜禽粪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各乡镇〔办〕)
11.生产绿色产品。加强监督抽检和例行检测,实行设施种植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确保农药无残留,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农资,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强化监督抽检和例行检测,实行设施种植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设施种植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六)实施数字智能提升工程
12.智能化改造。以柳屯镇、文留镇、城东办等设施种植传统优势产区为重点,推动集中连片老旧低效设施数字化改造。在设施内安装环境控制、水肥一体化等物联网设备,实现对设施内温度、湿度、光照、土壤墒情等环境参数的实时监测和精准调控。以清河头乡、城关镇、城东办、城南办等县城周边区域为重点,发展连栋温室、植物工厂等现代化生产设施,加快推广国产化全流程智能管控系统,集成应用作物生长监测、环境精准调控、水肥综合管理、作业机器人等技术装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13.数字化管理。鼓励规模化设施种植主体应用生产经营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合理制定种植计划,动态调优品种结构和上市档期。到2027年,确保全县设施种植数字化率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各乡镇〔办〕)
(七)实施特色园区引领工程
14.建设特色种植园区。在建设1个标准园区、2个生产园区的基础上,以庆祖镇、城东办、胡状镇、文留镇等乡镇为重点建设4个集种植、加工、销售、科研于一体的特色设施种植园区,打造全省有位次、全国有特色的现代设施农业种植园区。
(八)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15.强化产销融合。依托电商、超市、社区团购、大型展会等平台,持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与发达地区区域合作,支持“天耕”食用菌、“原食香”丝瓜、“德甫”西甜瓜直供省内外各大知名商超。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特通、出口销售渠道嫁接,推进“濮农优品”与国内知名商超、深入合作,加大直供力度。支持省外成功人士建设生产基地,开展订单生产。(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濮阳县分公司、各乡镇〔办〕)
三、推进计划
(一)2025年,打造样板。完成覆盖带动600个左右行政村的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先行一步建成胡状镇天耕食用菌示范园区。全县设施种植面积稳定在13万亩,全县设施种植业总产值达到7.8亿元以上。
(二)2026年,全面完成。完成350个左右行政村的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全面建成1个标准园区、2个生产园区,全县设施种植面积稳定在17万亩,全县设施种植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以上。
(三)2027年,持续提升。完善提升1个标准园区、2个生产园区建设,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知名度、美誉度,全县形成“串点、连线、带面”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全县设施种植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为促进现代设施种植业的发展,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办)配合,统筹推进各项保障措施。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挖掘一批设施种植业经验做法,利用全媒体如报刊、互联网等,推广优秀的建设模式与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设施种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现代设施种植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濮阳县支持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
附件
濮阳县支持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
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濮阳县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种植业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5—2027)》,进一步促进我县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整合政策资源,精准扶持引导
1.各乡镇(办)立足独特的资源优势,以设施种植业发展规划为核心导向,系统整合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政策资金,精准扶持设施种植业高质量发展。
2.全面落实设施种植业老旧设施更新改造扶持政策,充分运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转移支付等资金申报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依据其规模、技术等因素给予相应补助。
3.重点聚焦促进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壮大、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效果显著且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设施种植业项目,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办〕)
二、推动贷款贴息,降低融资成本
4.有序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工作,清晰界定贴息的条件、标准、操作方式及流程,对从事设施农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新建或改扩建生产设施所获贷款进行贴息支持。
5.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撬动作用,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施种植业设备更新贷款的投放,落实省财政对种植业贷款的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濮阳县监管支局,各乡镇〔办〕)
三、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保障。
6.支持符合条件的设施种植业项目申请使用专项债券,各乡镇(办)按照设施种植业发展规划,统筹布局涉农项目,积极申请利用河南省现代农业发展基金、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等资金资源,通过资金奖补、资本注入、投贷联动等灵活方式,全方位支持设施种植业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四、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信贷流程。
7.鼓励政策性银行持续加大设施种植业融资支持,强化融资对接,建立健全“清单推送—精准对接—实时反馈”的政银企融资服务机制,确保信贷政策精准落地。
8.推动商业银行积极对接濮阳县设施种植业重大项目,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加大中长期信贷投放。
9.用足、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和无还本续贷等增量政策。
10.引导金融机构围绕设施种植业产业链开展融资服务,在信贷资源配置、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予以支持。
11.强化对接农信贷担保机构对设施种植业主体的支持,推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政银担”模式,充分发挥其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担功能。
12.引导金融机构灵活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提升对设施种植业的金融支持效能。定期汇总更新金融涉农产品信息,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涉农数据的归集和共享,打破政金企信息壁垒,提升金融支持效率。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濮阳县监管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办〕)
五、提升融资能力,盘活农村资源
13.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强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管理,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在一定范围内推行设施种植业确权登记颁证,提高颁证精准度,扩大覆盖面,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开展农业设施物权证、经营权证等抵押贷款业务。
14.建立健全“县、乡、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融资担保等多种服务,推动全县农业农村资产资源和金融资源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办〕)
六、扩大保险覆盖,完善风险保障
15.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扩大设施农业风险保障范围,研究将农业设施、农机装备、农房仓库等纳入保障范围,覆盖温室大棚、连栋大棚、食用菌棚等多样化设施标的,根据结构差异设定差异化保额。
16.开展设施种植业产量保险、天气指数保险、收入指数保险,推动设施种植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
17.构建商业附加险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设施农业商业附加险,作为政策性保险的补充,包括大棚薄膜专项险、作物品质险等。探索再保险分保机制,推动组建设施农业保险共保体,通过再保险分散巨灾风险。
18.研究设立财政补贴与政策支持,推出保费分层补贴,降低农户负担。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监管支局,各乡镇〔办〕)
七、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
19.依据全县设施种植业发展规划,结合村域土地利用潜力,推动出台设施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设施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
20.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保障设施种植业生产所需的看护房(单层,用地规模不超22.5平方米)、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储存等相关配套设施用地。
21.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尽快制定出台符合濮阳县实际的设施农业用地工作指引,细化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的操作流程,建立项目用地审批“快速通道”,依法依规解决设施种植业用地难题。
22.加强设施种植业用地的动态监测和监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每半年组织乡镇对已备案的设施农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动态掌握设施农业大棚内土地利用情况。压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负责设施种植业建设和使用的日常监管、用地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落实土地复垦等。严格落实用途管制要求,严禁擅自改变为非农用途,防止出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委、国网濮阳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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