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能源头条推荐资讯详情
2026年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方案:适时探索引入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
发布者:
来源:
标签:
11月2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印发《2026年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方案》。根据方案,参与范围包括全省统调煤电和非统调煤电,统调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抽蓄电站及全体工商业用户参与现货市场运行,适时探索引入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其中,紧水滩电厂参与申报、出清和调电,不参与结算。统调燃气机组参与模拟申报,不参与出清、调电和结算。
为保障市场价格平稳有序,现货市场运行期间设置价格申报和出清上、下限。其中,市场申报价格上、下限分别建议为800元/兆瓦时和-200元/兆瓦时,市场出清价格上、下限分别建议为1200元/兆瓦时和-200元/兆瓦时。辅助服务市场调频里程申报、出清价格上、下限分别为15元/兆瓦和0元/兆瓦。M月现货市场二级限价触发值根据统调燃煤电厂电煤到厂均价确定,具体按季度通知明确。
现货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以现货市场统调发电侧月度平均电能量价格(含日前和实时市场电能量电费、中长期合约差价电费、中长期曲线偏差损益调节机制电费、水电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电费)作为二级限价监测值。触发二级限价时(监测值高于触发值),同比例调整全月的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出清价格,直至监测值不高于二级限价触发值。根据调整后的价格开展日前和实时电能电费、中长期合约差价电费、中长期曲线偏差损益调节机制电费、运行成本补偿、超额获利回收、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零售套餐参考价格等各项结算。
发电企业:
超额获利回收费用:对统调、非统调煤电企业实施超额获利回收,签约比例上限和下限分别为110%和90%,回收倍数为1.05。
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费用:对风电、光伏发电实施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允许偏差比例限值为30%,回收倍数为1.05。对统调水电实施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机制,允许偏差比例限值为5%,回收倍数为1.05;日前电量为0时全额电量进行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不参与日前市场结算时不进行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机制。
年度签约比例偏差收益回收费用:对统调煤电、非统调煤电企业实施年度签约比例偏差收益回收,年度签约比例下限为60%,回收倍数为1.05。
批发市场用户结算(批发市场):
超额获利回收费用:对全体批发市场用户实施超额获利回收,签约比例上限和下限分别为110%和90%(签约电量不计省内绿电交易电量),回收倍数为1.05。
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费用:对全体批发市场用户实施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允许偏差比例限值为10%,回收倍数为1.05。
年度签约比例偏差收益回收费用:年度签约比例下限为60%,回收倍数为1.05。
售电公司:
超额获利回收费用:对全体售电公司实施超额获利回收签约比例上限和下限分别为110%和90%(签约电量不计省内绿电交易电量),回收倍数为1.05。
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费用:对全体售电公司实施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允许偏差比例限值为10%,回收倍数为1.05。
年度签约比例偏差收益回收费用:年度签约比例下限为60%,回收倍数为1.05。
终端用户:
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含批发市场总电费/零售合同电费、发用两侧电能电费偏差费用分摊/返还、超额获利回收费用返还、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费用返还等)、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基金及附加等构成结算时,分时电价用户的分时结算价格按如下方式形成:以上述用电价格作为基数,叠加同电压等级、同用电类型代理购电用户当月的尖峰、高峰、低谷、深谷等时段价格与基数之差,形成分时结算价格。
具体内容如下:














反馈举报
声明:以上信息仅代表发布者自身观点,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平台对其真实性负责。
大家都在看

广告
评论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平台立场。全部评论
加载失败
总发布:1014粉丝:12
相关推荐
- 加载失败
- 加载失败
- 加载失败
- 加载失败
- 加载失败
- 加载失败
- 加载失败
旧能新能都是能
- 加载失败
旧能新能都是能
- 加载失败
- 加载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