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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征求意见:预计市场化交易电量总规模1454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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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征求《青海省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预计2026年青海电网用电量1074亿千瓦时(不含自发自用电量和厂用电),上网电量1326亿千瓦时。其中:水电上网电量485亿千瓦时,火电上网电量166亿千瓦时,新能源上网电量675亿千瓦时。
预计2026年市场化交易电量总规模1454亿千瓦时。其中:省内发电侧交易电量946亿千瓦时(水电368亿千瓦时、火电166亿千瓦时、新能源412亿千瓦时);外购电量128亿千瓦时、外送电量380亿千瓦时。
2026年开展省内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和结算。中长期按照年度(多年)、月度(多月)及月内(多日)交易开市,月内交易按工作日连续运营,实现月内D-2日(D为交易执行日)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集中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滚动合交易和挂牌交易三种形式)。
交易周期及品种:年度交易,主要开展年度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外购电消纳挂牌、年度(多年)绿电双边协商交易、年度绿电挂牌交易;月度交易,主要开展月度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外购电消纳挂牌交易,绿电双边协商、挂牌交易,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月内交易,主要开展电能量与合同融合滚动撮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
市场经营主体中长期合同签约应考虑自身正常发、用电特性曲线。原则上,燃煤发电企业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总签约电量应不低于上一年实际上网电量的60%,水电发电企业参考燃煤发电企业执行;外购电年度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全年预测外购电量的60%;用户侧经营主体(含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代理购电)月度及以上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应不低于上一年度该月实际用电量的85%。新投产机组、用户通过月度交易完成签约比例相关要求。厂网间保量保价购售电年度合同签约电量按非市场化优先发电上网电量100%签订。支持经营主体签订多年长周期交易合同。
为保证市场交易公平性,防范不当市场力行为,经营主体不得形成发、售、用电一体化的关联交易。单个售电公司代理交易电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上一年度全省零售市场总交易电量的20%。在省内月度及以上电力中长期交易中,双边交易累计合同电量不超过经营主体上网电量、用电量的20%(不含绿电交易),最终按照市场运营机构的校核结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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