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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东侨经开区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V2G)试点示范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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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V2G)试点示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侨委规〔2025〕6号)。
其中指出,成立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V2G试点工作专班,加快推进车网互动试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电网企业、充电运营商、新能源车主等主体。安排财政资金800万元(其中标准化建设资金50万元),支持V2G试点项目落地,强化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攻关,加快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引领行业协同规范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提高各方认可度和参与度,构建有利于车网互动发展的舆论氛围。
原文如下: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V2G)试点示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东侨委规〔2025〕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V2G)试点示范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与
电网融合(V2G)试点示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新能源汽车与新型电力系统协同发展,促进区域绿色能源消纳和电网柔性调节能力提升,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零碳产业示范区,现就支持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工作制定如下政策:
一、探索推进双向充放电综合示范
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换电站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应用模式,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应用推广,推动
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替代或改造。对新建或改造具备车网互动功能的充电桩、换电站,按充电桩设备投资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家投资建设企业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二、强化需求响应机制
研究探索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创新需求响应机制,丰富需求响应品种,提升用户参与频次和响应规模。对峰时段、平时段参与V2G放电的车主,给予5元/kWh给予奖励,单个车主不超过5万元/年。
三、支持负荷聚合商优化资源调度
鼓励电网企业与负荷聚合商、充电运营商合作,建立电网与充换电场站的高效互动机制,提升充换电场站的功率响应调节能力,对负荷聚合商聚合新能源汽车资源并实际调度放电的给予0.3元/kWh奖励,单个聚合商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参与车网互动的充电运营商按1元/kWh给予补助。
四、支持推进技术标准创新
支持企业参与车网互动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积极推动有序充电场景下的交互接口、通信协议、功率调节、预约充电和车辆唤醒等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对担任车网互动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五、强化保障措施
成立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V2G试点工作专班,加快推进车网互动试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电网企业、充电运营商、新能源车主等主体。安排财政资金800万元(其中标准化建设资金50万元),支持V2G试点项目落地,强化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攻关,加快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引领行业协同规范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提高各方认可度和参与度,构建有利于车网互动发展的舆论氛围。
六、附则
本措施中涉及的奖补措施中,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第四条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措施发布之日前符合奖补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有关支持措施与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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