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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外送电“点对网”表象下的“网对网”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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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量配套外送电项目在交易结算环节被标注为“点对网”模式,但其物理传输、电网调度全流程实则遵循“网对网”的运行逻辑。从道理和规定上,送方应当平等参与送端现货市场,公平承担系统运行费用。打破“点对网”的形式认知,回归“网对网”的客观本质。
一、“点对网”与“网对网”的本质辨析
随着电力现货市场加快推进,电网运行与市场交易深度绑定,市场主体必须按照实际运行属性承担对应责任与成本,这也让精准区分两种模式变得尤为迫切。判断外送电模式的标准,从来不是交易环节的标注名称,而是是否实际依托送端电网的网架资源、调度资源、辅助服务资源完成电力外送。
从物理运行层面来看,真正意义上的“点对网”外送有两类。一是大型火电直送模式。这类发电机组通过专属独立的输电通道,直接接入跨省跨区输电工程的受端换流站或变电站,与送端省份电网没有任何高压电气物理连接,物理传输全程不经过、不依托送端省份的交流主网架,不占用送端电网的运行资源。二是配备独立控制区的能源大基地模式。其因配套设置CPS形成独立控制区,送端电网与大基地之间可实现电力流向的清晰划分,也就是“守口子”管控模式,大基地外送电力的调频、调压、备用等系统保障需求,均由基地独立完成,从运行本质来讲,依旧属于“点对网”范畴。
但当前引发费用分摊争议的配套外送电项目,并非前文所述的物理意义上的“点对网”项目,而是大量在交易上被标注为“点对网”,而实际电力系统运行模式仍是的“网对网”的配套电源。此类发电机组首先接入送端省份的本地电网,由送端电网完成电力的汇集、升压、调压、安全校核以及实时调度后,再通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统一外送至受端电网。事实上,配套外送电源并入送端电网后,电力与省内自用负荷深度融合、无法剥离,需全程依托送端电网共用网架实现汇集传输,其出力波动、功率外送所需的系统保障,也均由送端电网统筹支撑,属于典型的“网对网”运行,交易标签的制定无法改变这一客观事实。
二、“网对网”本质的典型实证
从物理联网角度来看,以白鹤滩、溪洛渡等大型水电外送项目为典型代表,此类配套外送项目均通过高压线路与送端电网实现紧密物理联网,完全纳入四川电网统一网架体系。它们既没有脱离送端电网的专属专用送出工程,也不满足“守口子”的独立管控模式要求,是“网对网”运行本质的直观体现。
从电网产权角度来看,配套外送项目从电源上网点到跨省跨区换流站的全部输电资产,产权均归属送端电网。相关建设投资、设备运维等各类成本,均已纳入送端电网输配电成本核算与摊销体系。这一特征并非四川独有,而是国内配套外送电项目的普遍情况,送端电网搭建的物理传输网架,直接印证了“网对网”的运行本质。
从调度运行角度来看,配套外送电力的出力调整需与四川电网负荷平衡精准匹配,清洁能源大发、能源枯缺及电网故障等关键场景的操作,均由送端电网统筹实施。同时,为保障直流工程安全运行,送端电网需持续承担调频、调压等辅助服务,极端工况下还需增开调峰电源,这些保障工作既是外送项目顺利实施的支撑,也是送端电网系统运行成本的重要组成。
三、“点对网”标签下的费用分摊不公问题
从全球能源资源配置的普遍规律来看,能源资源富集地区依托自身禀赋优势,电价水平通常低于负荷集中地区,其能源红利要么转化为本地用电的低价普惠效应,要么通过能源外送获得合理的价值回报。但在我国当前的跨省跨区送电实践中,能源资源富集地区不仅未能享受平价电红利,且在外送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本地电力保供压力也不断加剧。追根溯源,这一矛盾症结在于配套外送电费用分摊机制存在不公,混淆“点对网”的交易标签与“网对网”的运行本质,规避其理应承担的送端电网系统运行费用。
当前费用分摊不公的问题,造成了“外送电成本低廉、电价优势显著”的假象,制约能源高效配置。一是影响电力科学规划,部分跨省跨区外送项目在规划立项阶段,仅核算发电侧直接成本,忽略承担系统运行费用,投运后成本失衡问题逐步显现。二是激化省间电力交易壁垒,送受两端陷入“双吃亏”的认知误区,伴随电网投入成本凸显,送端地区“越外送越亏损”,积极性逐步下滑;受端地区面对成本合理疏导后的电价调整难以接受,双方认知偏差逐步激化,影响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三是扭曲能源与产业布局,费用分摊不公推高送端省份本地电价,消解了资源产地的天然电价优势,本该依托送端清洁能源就地布局的炼钢、炼铝等能源密集型产业,存在向东部受端地区转移的可能性,阻碍全国能源转型与产业协调发展进程。
因此,公平的费用分摊并非额外加码,而是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市场基本原则,贴合电网运行客观规律的合理要求。
四、结语
目前大部分地区所谓的配套外送电的“点对网”,实则只是交易结算层面的形式标注,其“网对网”的本质属性由电力系统物理传输的客观运行规律决定,也并非某一省份的个别现象。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的关键阶段,必须摒弃形式主义认知,回归电力系统运行本质,完善跨省跨区外送电费用分摊机制,明确配套外送电的系统运行费用分摊责任,保障送端电网合理成本回收,减轻本地用户负担,破除省间交易壁垒,真正实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让“西电东送”战略持续发挥长效价值,助力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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